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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部分

戰努力榨取最大的利益。

鑑於德國的地位既是新秩序的柱石,又是在它控制下的整個地區的中央政策的制訂者,也鑑於選擇了在歐洲其他地方貫徹德國意圖的方法大半都是在德國本國使用的那些方法的擴充和修改,因此,在談到德國企圖在受它控制的國家內改造生產時採用的手法之前,必須對上述那些方法先作一番敘述。

自從納粹黨執政以後,尤其是1936年後,它始終推行著一種旨在使國家的經濟為戰爭作好準備的政策。這樣一種政策要求國家對經濟生活的所有部門實行全面的管制。為了促成這一點,納粹黨著手把勞動人口按照職業內容成立四大管理組織,每個組織根據“領袖”原則受到政府的嚴格管理。這四個組織是:全國農業協會、工商業公會、德國勞工陣線和德國文化協會。全國農業協會包括所有的農場主、農場主的家屬、農場工人,以及農產品的第一道加工者和經銷者;工商業公會吸收了所有的商人和手工業者;勞工陣線則由各行各業的僱員組成,而所有的作家、藝術家等,以及報社、劇院和諸如此類的其他團體,則屬於德國文化協會。由於所有這些組織的構成都非常相似,我們只要敘述一個組織——工商業公會的情況,也就夠了。

納粹黨人在取得政權和隨後鞏固政權時期,都曾不斷尋求商人的合作,並曾強調指出後者從這樣一種合作中會獲得的好處。然而,好處決不只是單方面的,因為商界領袖願意同政府合作一事,使經濟管制工作大為簡化,同時由於這些領袖們的知識、創造性和事業心全供政府使用,所以也提高了生產系統的效率。工業管制的整個基礎就是建立在商人同政府合作的這種基石上的。

自發的工業組織在德國起源於十九世紀初期,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變得日益複雜。到1933年,德國的經濟生活既在區域基礎上又在業務基礎上組織起來。區域單位是工商業公會和手工業公會,它們的職能是代表一個特定地區內所有工商業的共同利益。然而,更為重要的卻是那些業務組織,因為所有從事於經濟部門中的任何一項專門活動的人,都參加了這類組織。這個系統以七個全國性團體為首,分別代表工業、商業、銀行業、保險業、公用事業、旅遊業和手工業。這些全國性團體分成許多經濟團體,它們又分成行業團體和行業小組。全國性團體中勢力最大的是德國工業全國聯合會,它於1919年由代表輕工業和代表重工業的兩個全國性團體合併組成。礦業和製造業的所有獨立的業務公會,都是全國聯合會的會員。全國聯合會為會員提供了許多服務專案,涉及經濟政策、關稅和進出口的問題,並對卡特爾的組成和發揮作用提供意見。

因此,在1933年德國存在一個非常複雜的經濟組織系統,而且可以不遇到多少困難就置於有效的國家管制之下。區域和業務組織的原有結構大都儲存下來,但是作了某些更改。在這些更改中,首先是實行了“領袖”原則。商業組織中的高階職員過去一向是按正常的投票方法選舉出來的,但是根據新的辦法,各個全國性團體和公會的主管人員一概由經濟部長任免,而較小團體的主管人員則由全國性團體或公會的主管人員任命。另外,還實行了一項規定:凡是企業家必須既是業務組織又是區域組織的成員,從而保證了國家經濟生活的指導工作是“遵照著國家社會主義國家的原則”。理論上講,政府只要釋出命令,由那些自治的工業組織去執行就是了。但是實際上,經濟管制的制度並不是執行得十分順利的,因為卡特爾自身的利益往往同全國性團體和公會所維護的公共利益發生衝突。

在臨近第二次世界大戰爆發以前和以後的幾年中,同生產管理有關的主要政府機構是:德國經濟部、四年計劃組織辦公室、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的戰時經濟與軍備處,以及德國軍備與軍火生產部。

經濟部是魏瑪共和國的遺物,成立於1919年,到1933年權力有所擴大。它的職責包括對商業政策和國際貿易、貨幣、銀行、外匯管制等進行監督,並在一切經濟問題上充當德國政府的顧問。正如上文已經提過的那樣,經濟部長還負責任命——必要時還罷免——全國性團體和公會的主管人員。1934年8月任命的部長是耶爾馬·沙赫特,他在1933年3月已被重行任命為德國銀行總裁,1935年5月又被任命為戰時經濟全權代表,一身兼任三職。

成立一個四年計劃組織的意見,始於1935年秋季德國發生糧食危機的時期,但是直到1936年10月18日希特勒下令任命戈林為四年計劃總負責人時,才告實現。雖然這個組織的目標當時並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