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他們開始討論一些異想天開的計劃:以西歐最優秀的人民去開拓俄國被佔領區,因為在這些日子裡,他們經常鼓勵青年人和農民承擔起到東方地區去建立反布林什維主義的農民壁壘的工作,黨的衝鋒隊(即SA)被派遣到東方去促進殖民計劃,而德國許多大學裡則全開辦了“東方問題研究”的講座和機構。據稱,自從1942年6月荷蘭東方中隊成立以後,三百萬荷蘭人可以在俄國被佔領區內開闢的“現代殖民地”上過起較為美好的新生活。就德國本身而言,開拓東方地區據望可以大規模地重新分配邊遠地區農民的土地,而這久已是納粹最渴望完成的計劃之一。
納粹技術專家和宣傳人員提出的另一個同樣狂妄的計劃是:開發大空間的自然資源,並使成員國在物質方面彼此更為接近。為了彌補這個地區燃煤供應的日益減少,他們打算利用地中海和剛果河流域“潛在的水力資源”供歐洲工業使用,並在直布羅陀海峽興建一座巨大的發電水閘,利用“大西洋流入的海水”去推動渦輪機。同時,還計劃鋪設一條“橫跨歐洲的鐵路”,把頓涅茨盆地同威斯特伐利亞的工業區連線起來,使西方可以較為方便地獲得東方的豐富礦藏。將來有朝一日整個俄國“向歐洲開放”的時候,可能還將鋪一條四米寬軌距的鐵路,連線東西兩方,上面行駛六米寬和七十米長的大型客車,其車速將高達每小時二百五十公里。歐洲的運河系統也將大規模地改進——包括完成奧得河…多瑙河之間的運河工程,使黑海與波羅的海連線起來,還要開掘一條“歐洲蘇伊士運河”,透過阿爾卑斯山,使上萊因河與波河連線起來。德國的郵電部門也將把電報和電話裝置改進得煥然一新。據說,他們已經同“歐洲的所有郵政管理部門”合作,“正在制訂一項成立一個綜合性歐洲郵政聯盟的計劃”。
就領土方面講,要建立大空間就需要接受許多全新的概念,並且要修訂一些原有的概念。以德國本身而論,它必須突破“俾斯麥帝國”的狹窄邊界,因為今天的德國是“作為一個超國家的主宰者”,正“承擔起超出民族國家範圍的責任”。因此,“德國的概念”不再受“地圖上標明的任何邊界”的約束。還有,大空間本身“並不是一個地球物理學的概念而是一個地緣政治學的概念”,因為“整個領土可以成為凌駕於國家領土之上的一個統一體”(人民空間)。這樣,大空間的地理界限不需要以任何現存的邊界來劃定。維爾納·戴茨這時提出了“真實的和幻想的大生存空間”這個令人爭論不休的課題。他稱真實的大空間為“國際大家庭的自然生存空間”,它的特性、範圍和形式,都是來自這種“國際大家庭”的“生物本質”。他把“歐洲國際大家庭”的大生存空間列為地球上六大主要地區之一。1942年3月8日的《德意志礦業日報》曾經較為含糊地提到一個“大西洋歐羅巴經濟空間”。
就行政管理方面講,大空間的組織所引起的問題,顯然將透過把主宰民族理論同領袖原則密切結合起來的方法加以解決。前者是納粹在對外關係中逐漸發展起來的,後者則是他們在管理國家方面堅持要遵守的。因此,大空間行政管理的拱心石是“領導民族”,他們把“大空間結成一個統一體”,並且“制訂出大空間秩序”。領導民族行使領導權的方式必須根據“實際觀點來決定”,所以大空間的行政管理可以是以下四種形式之一:(1)結合管理:領導民族將透過外交代表“制訂和指導”政策;(2)監督管理:領導民族將行使嚴密的監督權;(3)政府管理:“所有主要的行政工作將由領導民族的行政管理機構辦理”;(4)殖民管理:“在這種管理形式下,大空間的人民根本不可以參加行政管理工作”。不論採用這些形式中的任何一種,國與國之間的關係的整個格局都將發生劇烈的變化。國際法不可避免地將被拋棄,因為如同維爾納·貝斯特指出的那樣,“大空間的秩序和大空間的行政管理,構成了一種新的共存的法律憲章,以前自由主義時代的‘國際法’和‘憲法’這些名稱都不再適用了。”中立的原則也不能接受。“世界的改組”,其“結果可能產生出幾個大區域,區域之間仍有可能發生戰爭”,但是這些大區域內的個別成員國要想“不參加這種戰爭,特別是歐洲的戰爭”,那是不可想象的。或者,象另一個納粹評論員更加露骨地所說的那樣,有哪一個小國有充分的獨立性,能夠在大國面前保持中立呢?中立的危機實際上是我們大陸結構的危機,是舊秩序和帝國崩潰的危機,也是新朝代誕生的危機。小國已經成了無情的歷史發展過程的犧牲品,唯一的問題是:它們在屈服時是不抱任何希望呢,還是充滿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