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之間的差距。
一想到張瑞希身上的晶片。以及她為三星所從事的間諜工作。範無病忽然產生了一種感覺。像三星這樣的大公司。都要依靠這種見不的光的手段來謀求海外戰略的穩妥性。那麼自己耍弄一點兒手段。又算的了什麼呢?
張瑞希是要爭取過來的。透過她。可以瞭解三星的動態。知道三星進入中國發展的底線。而除此之外。自己也應該發展自己的商業間諜。但是這個難度比較大。
因此範無病就想到了另外一條道路。尋找駭客之王。尋找那位在十五歲的時候。就可以透過電腦網路侵入到北美防空系統中的天才少年。
凱文米特尼克。僅憑一臺電腦和一部調變解調器就闖入了北美空中防務指揮部的計算機系統主機。被美國聯邦調查局列為頭號通緝犯的天才駭客。
一九八八年。DEC指控他從公司網路上竊取了價值一百萬美元的軟體並造成了四百萬萬美元損失。他甚至未被允許保釋。心有餘悸的警察當局認為。他只要擁有鍵盤就會對社群構成威脅。
米特尼克被判處了一年徒刑。出獄後。他試圖找一份安定的工作。然而。聯邦政府認為他是對社會的一個威脅。他受到嚴密監視。每一個對他的電腦技藝感興趣的僱主。最後都因他的監護官的警告而拒絕了他的申請。這也許是一件十分遺憾的事。它甚至在一定意義上剝奪了米特尼克棄惡從善的可能。
今年。心裡極不踏實的聯邦調查局甚至收買了一個駭客同夥。誘使米特尼克重操故技。以便再次把他抓進監獄。但是米特尼克畢竟不凡。他打入了聯邦調查局的內部網。發現了他們設下的圈套。然後在逮捕令發出之前就跑了。
聯邦調查局立即在全國範圍對米特尼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