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也跟我。在這時,我尤其佩服林蕾的氣性。這要換了我,在劉易陽的身邊搜出一雙絲襪來,別說再聽他的電話了,我不把那絲襪塞他嘴裡,再給他貼上膠帶,就算便宜他了。
而就在魏國寧忐忑不安,抓耳撓腮之際,我面前的特蕾西正在和廣大手下分享著香噴噴的蛋撻。她神采奕奕,笑聲琅琅,煥發著與她的打扮尤為吻合的青春活力,儼然對她那小情夫昨日的遭遇一無所知。
魏國寧說過:“特蕾西並不知道有林蕾這個人。”
“嗯,她的確沒必要知道。”那時我說。
“她跟我說,她不希望我有別的女人。”那時魏國寧說。
坦白說,我沒想到特蕾西會對魏國寧有這種“希望”,沒想到這一段在我看來大抵上是你賣我買的關係中,還夾雜著“忠誠”這種苛求。那麼倘若今天,特蕾西知道了林蕾的存在,知道了自己的小情夫是如此深愛著另一個單純到頭腦簡單的女人,她會作何感想?會嫉妒,還是會佔有欲發作?又倘若,她知道了自己已用一雙薄如蟬翼的絲襪在那一對愛侶之間攪了一攪,她是會感覺愧疚,還是會偷笑到嘴角抽筋?
中午,我和魏國寧在公司附近的一間快餐廳等林蕾。這間快餐廳專門做我們這群上班族的生意,出售至少看似衛生的套餐,說是贈送小菜及紅茶,而其實已然把那價錢加在了其中。人人喜歡吃這裡的豬肉和牛肉,但這裡的“每日特價餐”卻往往是雞肉和魚肉。由此不難看出,只有不好的東西才會特價,這是永遠的真理。而另一條真理就是,只要它特價,你明明知道它不好,卻仍忍不住買它,去滿足自己心理上一種愛佔小便宜的心態。
今天,我大概第一百零一次叫了咖哩雞飯,反正等會兒大概也無心品飯,所以但凡可以充飢就行了。
林蕾推門而入時,我就知道這個女人就是林蕾。她梳著一條長長的馬尾辮,幾乎長到了腰,額頭是光潔的,沒有劉海兒,也沒有疙疙瘩瘩或坑坑窪窪。她的眼睛很漂亮,黑眼珠很亮,睫毛濃密得令我一開始以為她有化妝,直到她真正坐到了我的面前,我才分辨出,這女人的臉上沒有一丁丁點兒的化學成分。在她的這張臉上,只有眼睛最為突出,其餘的,眉毛太淡,鼻子太平凡,嘴巴又太大。林蕾身材高挑,在一米七上下,但她並不苗條,至少,比這城市中的美女們要健碩上兩三圈,但這令她和魏國寧分外般配,不至於像老鷹捉小雞似的。
林蕾和我構想中的林蕾相差無幾:一個因為全天然所以平凡的女人,沒有後天的修飾,沒有城市的惺惺作態,一臉的彷徨和寂寥,正是說明了她內心的彷徨和寂寥。不像我們這群城市中人,彷徨是為了顯得天真,寂寥是為了勾引人靠近。
魏國寧匆匆站直身,迎至門口,撞到了鄰桌的桌子也不自知,害得我要替他跟人家點點頭哈哈腰。魏國寧把林蕾帶來我面前,我有注意到,魏國寧企圖拉著林蕾的手,但林蕾悄悄掙開了。
第四十二話:男人的自尊(9)
“這是童佳倩,我們公司的文案。”魏國寧正式把我介紹給了林蕾。
我伸出手:“你好。”
林蕾僵硬地跟我握了握手,看得出來,她並不習慣見陌生人,更不習慣握手這全球性的禮儀。其實我也不愛握手,天曉得對方那隻手在見你之前,剛剛摸過什麼。
“就吃紅燒排骨飯吧,好不好?這兒的排骨最好吃,我給你多叫一份。”魏國寧這話說得我雞皮疙瘩長了一身。這麼大的塊頭兒,真是不太適合玩兒柔情似水這一套。
“嗯。”林蕾點點頭,惜字如金,不是因為矜持或傲慢,只是因為拘束。
我大口扒拉了幾口飯,再咕咚咕咚灌下幾口茶,然後擦了擦嘴,對林蕾開門見山:“魏國寧家的那雙襪子,是我的。不過請你相信我,我和他僅僅是同事和普通朋友的關係。”後面這句話我說得理直氣壯,因為這倒本來就是事實:“關於那襪子,是這樣的。前天我和我老公鬧矛盾,他動手打了我,我一氣之下就跑出了家。後來我在路上碰見了魏國寧,那時我心情很糟,就叫魏國寧陪我去喝酒。”說到這兒,我嚥了口唾沫。撒謊不是件容易的事兒,撒著撒著就口乾舌燥:“魏國寧對朋友一向很仗義,就陪我去了。結果我喝醉了,他就把他那裡借我住了一夜,他自己睡在了公司。第二天我頭暈得厲害,就不小心把襪子忘在了他那裡。”
說完這一大通,我如釋重負。其實,細想想這一大通,可信度簡直低得無與倫比,低得沒有存在的價值。倘若換作了劉易陽帶著一個女人來跟我叨叨了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