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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部分

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凡十二等,自正二品至從七品(四品以下為各品上階)。貞觀十一年,改上大將軍為上護軍,大將軍為護軍,以後成為永制。勳官十二轉,轉數多者為貴。與之相對照的是所謂白丁(一般百姓)以及再下的“賤口”,即史五所言之“奴”和“部曲”等。趙淳之的家奴張驢兒即為“奴”。在自然條件惡劣,人丁並旺的隴右,徵點“賤口”並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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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騎施營盤裡是一片哭號聲,男女老少聚集在運屍的馬車邊認領自己親人的屍首。僥倖生還的俘虜和自己的家人一起相擁而嚎,沒有了可汗,沒有了狼纛,沒有了牲畜,沒有了自由,沒有了草原勇士的尊嚴,他們活著和死去又有什麼兩樣。

李天郎有些無奈地看著這一幕,只要有征戰,這樣的場面就無法避免。他下令給每戶留下餬口的牛羊,已經算是網開一面仁至義盡了。即使這樣,還有很多將校甚不以為然,謂之婦人之仁。

一陣喧譁聲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個不過八、九歲的突騎施小孩從氈帳裡抱著什麼物件飛快地跑出來。但沒跑幾步便被一名唐軍兵士飛起一腳踢倒在地,他緊緊抱在懷裡的物件也被搶了過去,那物件咩咩直叫,原來是一隻羊羔。小孩大哭大叫,不顧兵士叫罵鞭打,從地上躍起狠命抱住兵士的大腿張嘴就是一口。惱怒的兵士啪啪幾記耳光打得小孩口鼻流血,企圖奪回自己心愛羊羔地小孩雖然被打鬆了口。但仍死死抱住兵士的腿。“刷”地一聲,兵士抽出了刀……

周圍很多突騎施人從頭到尾目睹了這一切,可他們只是眼巴巴地看著,沒有任何人出手相救。李天郎心裡嘆了口氣,不由得搖了搖頭。初到安西的時候,他也很驚訝,按照他寧死不降一心事主的觀念,他實在難以理解那些在戰場上和敵手拼得你死我活,作戰捨生忘死的胡人在戰敗後為何會判若兩人,對戰勝者如此逆來順受,甚至忠心為奴。後來他明白了,在西域這個弱肉強食的蠻荒之地,成王敗寇的規則比中原還根深蒂固。勝利者擁有戰敗者的一切,包括他們的性命。而戰敗者也認定戰勝自己的人是強者,有權成為掌握自己生殺大權的主人,而且成為征服者的奴婢,還可以分享征服者的榮譽和利益,哪怕蠅頭小利。說不定哪天自己也能夠成為征服者當中的一員。享受剝奪別人財富和生命的樂趣。在征服之前的拼死作戰既是為了部落的榮譽,也是為自己戰敗提高價碼,因為,任何征服者都會蔑視軟弱的被征服者,征服者就是需要奴婢,也需要強悍的奴婢,能成為強悍的奴婢既是一種驕傲和榮譽,也是成為新徵服者的本錢。這種狼性的規律通行於西域,因此胡人戰前戰後的反差也就不足為三。突厥人以為狼種為榮,確實恰如其分。群狼透過殘忍撕殺不斷兼併、淘汰、壯大的過程與此如出一轍。正是這樣的規則,造就了諸如闕特勒、蘇祿、默啜這樣的一代突厥雄主。李天郎可以找很多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來駁斥這種野蠻無恥的蠻夷之論,但近十年征戰安西的經歷告訴他,狼的規律之所以在西域存在了上千年,就是因為這裡最適合狼的生存,當你遇到狼時,要麼成為比它更強的狼,要麼就成為同流合汙的狼。最簡單有效的做法就是如此,但是李天郎幾乎是在這種想法不由自主產生的第一天起就出於本能的反對。雖然一時間說不清楚就裡,但無論如何,李天郎不想當狼!

於是……

“住手!”阿史摩烏古斯的箭跟李天郎的喝令一樣快,颼的一聲,一支除去箭鏃的小樸頭箭就射中拔刀兵士的手腕。兵士哎喲一聲。正要大罵,抬頭見是李天郎,嚇得將話語生生嚥了回去。一看他頭頂的紅抹額,就知道是個漢人,居然也很快學會了怎麼做狼。李天郎苦笑,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即使是純粹的漢人,混入西域桀驁不遜的狼性血液後,只有比狼更兇狠更狡詐,這是好是壞,是禍是福,說得清麼?能怪漢人自己麼?又能怪到誰頭上呢?“欺負個小崽子,算什麼好漢!算了,放了他!”兵士躬身鬆手,小孩也頹然伏倒在地。“去,說本將說的,你可以到那邊羊群裡挑一隻最肥的拿走,把那羊羔留下!”

戰戰兢兢的兵士原以為會觸黴頭挨板子,沒想到會輕鬆得脫,還有賺頭,頓時如逢大赦,喜孜孜行了禮,一溜煙跑開了。

李天郎下了馬,將小孩一把從地下拎起來,小孩閉著眼睛,滿臉都是塵土馬糞,鼻血縱橫,眼角的淚水將那一小塊地方衝出些膚色。

“叫什麼名字?”李天郎用生硬的突厥語問道。

小孩睜開眼睛,驚恐地看著面前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