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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雨,我想和你聊一聊。”
“沒什麼好聊的。”
“我只要十分鐘。”
“一分鐘也沒有。”
我強行繞過他,擦著他的肩膀走了過去。他的身上有著我熟悉的汗味,就像是以往無數次在宿舍樓前與他分別時的記憶。
不管你住得再近,也休想靠近我身邊。我在心裡狠狠地警告左輝。
回到家後,我開啟冰箱開始準備晚飯,鄒月跟著進了屋,站在廚房門口惴惴地說:“姐,我覺得你對姐夫太兇了。”
“他從去年四月九號起,就不是你姐夫了,麻煩你以後換個稱呼!”我一邊打著雞蛋一邊說。
“姐,我知道是姐夫不對。”鄒月完全不理會我的話:“但是,如果他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你也可以給他一個機會啊。”
“他犯的錯誤,是不可原諒的。”我斬釘截鐵地回答。
星期一,所裡例會,鄭主任宣佈了關於致林業務的分工:“是這樣,我決定,致林的業務以後主要由高律師和鄒律師負責,其中高律師負責訴訟業務的部分,包括案件的應訴及相關的環節,而鄒律師負責非訴訟業務的部分,主要是日常合同協議的審查和一些案件調解協調。當然,如果有需要我出面的地方,我會盡量配合,你們有拿不準的地方,也可以集思廣益。這樣分工可以嗎?”
我馬上跳出來反對:“我自己手頭的工作還有不少,如果讓我一個人負責非訴訟的部分,我承擔不了,是否可以考慮讓其它律師為主來負責這項工作。”
鄭主任說:“小鄒,你是年輕人,就多辛苦一點,有些其它的小業務,可以指派那些小律師多去跑一跑,我主要考慮你一個業務方面比較精,再一個和林總的關係比較好,可以更好地溝通。”
“我跟他關係有什麼好的?見面都沒見過兩次呢。”我急忙辯白。
“哎呀,我有時間會幫你的。”高展旗在旁邊插話,還對我眨了眨眼。
其它的律師都坐在那裡默不做聲。我也只好不再堅持
例會結束後,高展旗跟著我旁邊進了辦公室,很神秘地說:“你真笨,看不出鄭主任的想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