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歇不休。
舌的動作越來越輕柔而執著。
阿飛那禁得起這樣嫻熟的挑情?
身體的顫抖越來越強烈,低吼聲已經快要變成嗚咽。
也許可以了。
李尋歡改成以左手繼續撫慰,但力度突然加重了,速度也快了很多——沒有男人抵禦得了這麼強烈的刺激。
同時,輕輕推起阿飛的身體,鼓起勇氣,慢慢開始舔穀道的入口。
趁阿飛陽物抖動得越來越厲害,即將高潮的瞬間,李尋歡的中指往穀道口略揉了幾下,確信已經溼潤得足夠,便筆直刺進去。
再小心,這種動作總是難堪的。
直截了當些,反而可能不容易壞事。
中指一插到底,便嘗試開始在緊滯得要命的狹小空間蠕動。實在怕阿飛吃痛,另一隻手愛撫的動作也同時變得更急切。
野獸最享受的時刻,當然是吃東西。
但凡享受獵物被打斷,它的第一反應,絕對是露出獠牙,狠狠咬對方一口。
阿飛遭遇到的,就是極致的享受被突然的激痛打斷——後穴被異物刺入的滋味並不好受。
他的第一反應不至於是咬一口,而是隨手抽出指掌所及的第一件硬物,探坐起身,直接對著咽喉刺過去。
當年,阿飛曾經只用一根冰柱,就是這一招,殺了少林七大高手之一的心鑑。
李尋歡的反應之敏銳,絕對屬於當世第一流。
咽喉刺痛的瞬間,他並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卻還是憑著本能,略微向後仰了仰身體。
這些微的挪移,未必能躲開飛劍客霹靂閃電般的一擊,但已經贏得了最珍貴的一剎那——等待阿飛清醒過來,這一點時間已經足夠。
但一看清楚阿飛眼睛裡面的遊疑、迷亂,李尋歡又後悔。
他實在很希望自己沒有躲開。
當阿飛眼睛有了焦點,看見的是李尋歡的咽喉被一根髮簪指著。
羊脂白玉潤澤的光芒極其柔和,就像它的主人。
一旦神智回來,看清楚李尋歡眼底深刻的悲哀,阿飛渾身突然發冷。把簪子隨手放在一邊,阿飛試圖抱住髮髻散亂的李尋歡,卻被他掙脫。
猶豫了片刻,阿飛沒有什麼把握地低聲問:“還接著做?”
親耳聽到阿飛竟然開口要求繼續,這令李尋歡格外覺得羞恥。
苦笑一下,李尋歡甚至沒有力氣搖頭,只迅速退開身子。
剛才昂揚的地方,早已經虛弱不堪。
受打擊,不是因為差點死在飛劍客手下,而是深恨自己——面對凌厲的髮簪,為什麼竟然會躲?為什麼……沒有被洞穿咽喉?
死了,也許反而更好一些。
活著就必須承受恥辱。
和罪孽。
掉頭撿起散落在地的衣服,李尋歡根本看也不看是誰的,往身上胡亂一裹,便欲奪門而出。
看著李尋歡再次逃離的背影,強烈的惶恐攫住了阿飛的心。
——這一次,如果他真的走掉了,兩個人就永遠沒有機會再見面了吧?
沸騰的情慾突然被冷落,滿身心的不甘,加上會再次被拋棄的預感,阿飛不禁怒極,忍不住吼:“你到底要怎麼樣?”
李尋歡一呆,苦澀地低聲:“我不該……”
阿飛腰背一使力,整個人跳起來,兩步就逼近了李尋歡:“明明是你想做的事,為什麼不做?好好做完了,不是就不用走了嗎?”
原來,阿飛真的只是把李尋歡當作父親——孝就是順,你想做什麼都可以,都會配合,只要你願意繼續把你的慈愛給我。之前那麼多情不自禁的擁抱,那麼些眼底閃動的關切,其實並沒有旁的意思。
原來,不管李尋歡怎麼妄想,怎麼掙扎,到頭來,都只是一些齷齪的痴心。從今往後,還怎麼面對阿飛清澈的眼睛?
李尋歡嘴裡漾開一片苦澀,心底更是冰涼。
其實,事實一直便是如此:阿飛並不把李尋歡當作歡愛的物件。之所以會主動求歡,不是因為需要或柔情,而是想用任何李尋歡可能喜歡的方式,來試圖留住他。
只是自己不願深思不願承認罷了。
想到這裡,李尋歡微微搖頭慘笑:“我不能。”
李尋歡不能罔顧阿飛真實的厭惡:對男人入侵這種事,刺出的那一劍,是最真實的表白。
李尋歡不能自欺欺人,一味沉湎於阿飛因寂寞而氾濫的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