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使勁吹,把牛皮吹破天。”
“你若不信,我們找個機會比試一番。”
哈莉在賽琳娜眼中看到熊熊戰意。
這個銀盆臉是認真的,憑什麼?
她很好奇。
“你繼續。”
“你沒猜錯,我是個扒手。可沒人天生就會偷竊,我的天賦或許不錯,卻也有失手的時候。
去年九月份,一天傍晚,皇后區三十四街,我偷一個披風男時,被他當場抓住,他抽了我幾耳光,還神色惡毒地把我往邊上的小巷子裡拖。
作為一個老手,我知道如何應付這種場面,我大聲叫‘非禮’。
可惜這裡是哥譚,他們都看著,眼神冷漠。
披風男更生氣,對我拳打腳踢。
就在我以為這次徹底衰了時,‘放開那個女孩’,一個頭戴小黃帽的女孩踩著腳踏車腳踏板大喊。”
“那就是你。”賽琳娜道。
哈莉面露思索之色,似乎真有這麼一回
不怪她記性差,為了“捱揍升級”,也為了提升實戰能力,她經常管些小閒事——不動用槍械的紛爭。
“披風男讓你滾,手上揍我的動作沒有停。你怒了,像一頭小獅子,衝上去與他拳擊。
你捱了好幾拳,腳踏車頭盔都打掉了,頭髮亂成一團,你卻笑著安慰我,說自己沒事。
看著你的笑臉,我呆住了。
難怪他們叫你sile een,笑起來真好看——當時我傻傻地想。
當然,那時你不知道我認識你,還嫉妒你。
不過那天之後,我就不嫉妒你了,還曾跑哥譚高中偷看過你幾次。”
賽琳娜感慨萬千,曾經有一段時間,她真的當了她的粉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