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於省政府)看門的人兼任,凡是全省官場的情況及時向州縣和知府衙門通報,這種人叫作“坐省條子”。在雲南,還有個特別的稱呼,叫做“打幹”(雍正元年九月二十日雲貴總督高其倬奏摺),估計和少數民族的方言有關。
書吏索取“部費”,不給辦不成事,而在正式的財政制度裡又沒有這項收支,那麼“部費”又從哪裡來呢?
“部費”一般是省級衙門向下屬攤派,層層落實,最後落到州縣官員頭上,州縣官員自然不會自己掏錢,要在徵收錢糧時透過加收“火耗”等形式籌集,這成了州縣官員在徵稅時收取稅外之費的一個原因。這是地方行政系統的情況。在軍隊系統,則是上級軍官向下屬攤派,最後是剋扣底層士兵的軍餉。軍隊方面的事情估且不說,僅就地方行政系統來說,按照道光二年御史佘文銓的議論,州縣官員對於頂頭上司攤派“部費”自然沒有辦法抗拒,但他們“焉肯自己出資,勢必橫徵苛斂,虐取於民”。這又勢必引起老百姓不滿,影響社會安定,對於皇上的江山來說有不利影響,所以清代歷朝皇帝都想取締這種於吏治民生有百害而無一利的做法,其中以雍正最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