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血中的謹慎,他在茫然不解中迅速的選擇了隱蔽,靜觀其變。
於是他看到了讓他血液逆流的畫面。
8.黨異伐同b
他知道那樣的動作意味著什麼,作為一個在軍區大院裡長大的孩子,他十八歲特招入伍,二十歲來到麒麟,對於外面的世界他可能瞭解得有些單一,可是所有與軍隊有關的事,他知道的並不少。
他知道部隊裡有這種人,他仍然記得當年他的父輩們是用怎樣的輕蔑口吻談論著他們,他們管這種人叫屁精,那是一群垃圾似的軟弱無能的傢伙,他們是膽小鬼娘娘腔,他們什麼都做不好,只會躲藏在沒有人的地方互相干一些見不得人的事。
然而,夏明朗?
當他把這個名字與那兩個字聯絡到一起的時候,一瞬間天塌地陷。
四年,他在麒麟已經呆了四年。
早在四年前他就已經聽說過這個名字,愛爾納的鬼魂,如雷貫耳,他因為可以與他呆在一個隊裡並肩戰鬥而激動不已。這四年中,無數次,他們在槍林彈雨中來去,演習,實戰,他看著他遊走生死,縱橫無敵。
那是他的隊長,無論何時,無論何地。
有時候方進甚至認定,即使是當他站在懸崖邊,只要夏明朗讓他往下跳,他都會毫不猶豫的跳下去,沒有理由也不必解釋,這是一種信賴,超越生死。
可是現在?
極度的驚恐讓方進一時之間茫然不知所措,他坐在山頂上直到夜風把他吹透了才回過神,回到基地的時候他看到食堂裡燈火通明,忽然才想起來今天是什麼日子,他原本應該去幹什麼。
陳默看著他的眼神安靜中有詢問,但是他什麼話 都 說不出來,這是樁醜聞,像笑柄一般的只會在私底下被人嘲諷的說說,而在一些正式的場合人們甚至不屑提及的醜聞。方進很難過,他不是那種藏得住話的孩子,他需要傾述可是他不能說,這種矛盾的局面讓他覺得委屈難安。
他一聲不吭的喝著酒,躲避陳默的目光,一個人生著悶氣,鬱悶的情緒在心底翻湧發酵。
陸臻已經被灌醉了,像風一樣滿場跑,欺負了這個再去招惹另一個。方進看到他笑得陽光明亮,快樂得好像在飛行,到處都是興奮的人,把啤酒搖得起泡像香檳那樣潑出去,濺了別人和自己一頭一身,可是仍然開心得要死。
所有的人都大笑,而陸臻是笑得最閃亮的,於是那笑容在方進看來是如此的刺目,簡直傷得他眼睛疼。
他看著他四處耍賴,看著他調戲徐知著,看著他放肆的亂吼亂叫,毫無顧忌,這一切原本再正常也不過的舉動落到他的眼底通通變了味道。
人的眼睛是有底色的,用什麼樣的顏色看人,就會染上什麼色彩,我們的眼睛能看到的,永遠帶著自己想象的樣子。
這是一個錯誤!
方進心想,可怕的災難,一定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而,如果夏明朗一定不會犯錯的話,那麼問題顯然是在陸臻那裡。他忽然發現他根本抑制不住對陸臻的厭惡,他想忍耐,裝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過,然而他畢竟不是個具有心機城府的人。
他忽然間失去了兩個親密的戰友,其中一個甚至是他的隊長,所以總得有人為此承擔責任。
人們總是如此,一到關鍵時刻,親疏立現,總是對我們來說更重要的那個人更無辜,即使明知道真相不盡如此,卻一廂情願的這樣認定。
陸臻其實有一點預感,可是當方進忽然翻臉說破的時候他仍然僵住了,那一瞬間他像是回到了從前,最初的曾經,當他還不是那麼堅強不是那麼堅定而自信的時候,看著凜冽的現實撲面而來,渾身僵硬,額角生汗,內心彷徨無助。
方進推他的力氣下得很大,他跌出去三步之後撞到了牆,那聲悶響被關門聲吞滅,當陸臻回頭的時候只看到門框上的灰撲撲的往下掉。一分鐘之後,陸臻追了出去。
方進聽到背後有腳步聲的時候幾乎不能相信陸臻敢追他,但是基於某種莫名的理由讓他完全不想面對這個人,所以他開始狂奔,然而當陸臻下定了決心要乾點什麼的時候,他是永遠不會放棄的。走廊裡的人被這兩個傢伙一前一後的撞到,暈頭轉向之際大家面面相覷,誰也不明白這兩人到底在鬧什麼,總不可能是為了三瓶酒吧?有聰明點反應靈敏的想到去找陳默,可是反應更靈敏的悲哀的告訴他,陳默和隊長一起陪著大隊出門撬牆角去了。
陸臻一路追進巷戰演習區,眼前黑影一閃而逝,他大怒,站在高處大吼:方進,你給我滾出來說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