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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千桃

《異能是百分百追妻火葬場》最快更新 [aishu55.cc]

你是一個業餘小說作者,筆名千桃,尤其擅長寫追妻火葬場。

在開始寫作生涯時,你是萬萬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因此穿越進文野的世界,獲得和作品同名的異能力的。不然你絕對不寫。

試著想一下,在其他帥哥文豪使用異能大喊“月下獸”、“人間失格”時,你喊自己的作品名——

不過能聽見自己的小言和那些世界名著齊名,也算是一種出息人了吧。

你想著,不禁下定決心,就算是死,你也不要把自己的小說名喊出來。

系統問:“看完了嗎?”

你活動了下頸椎:“差不多,挺精彩。”

“那我送你進去了?”

“你還沒說我的任務是什麼。”

系統道:“你的任務是世界和平。”

你:“信不信我現在死給你看?”

它立馬改口:“其實就是把原作發的刀子改掉就好。”

“我的異能是什麼型別?”

“追妻火葬場。”

“啥意思?”

系統解釋道:“只要對方殺了你,就會無法自已地愛上你,你還能滿血復活享受‘火葬場’。”

你問:“如果我自.殺呢?”

“會被視為放棄任務,同時處以宿主本體懲罰。”

你想了想:“完成任務有什麼好處嗎?”

“沒有。”

“......”

“我真是倒了八輩子黴被你逮住。”

系統:“遇上宿主是我三生有幸。”

*

你落地時變成了孩童形態,大概有七八歲的樣子。

眼前有一處巨坑,看著像是未經開發的鐳缽街。

你從地上撿起一片碎玻璃,從裡面打量自己。模樣沒變,和你小時候是一個樣子,只是看起來比較慘,渾身傷疤,還穿了一身灰撲撲麻袋一般的裙子。

一道稚嫩的聲音從身後傳來,拉回你的神思:“你是誰?”

你回頭,頂著一頭微卷橙發的小男孩被一件破爛T恤包裹著,站在你身後幾步遠。

你認出了他是主要角色中原中也,便把自己髒兮兮的手在身上蹭了蹭,朝他伸出,報上自己的筆名:“初次見面,我叫千桃。”

男孩略微猶豫,但出於一種與人類接觸的期待,握上你的手:“我的名字是中原中也。”

“嗯,中也。”你在他身前身後繞了一圈,踮起腳摸摸他的頭髮,讚美道,“中也,你長得真可愛,眼睛比海還要漂亮。”

中也似乎還算吃這一套,彆扭地把你的手從頭上拿下,臉轉向一邊,“哦”了聲。

無需口頭約定,你們這兩個無家可歸的孩子自然而然地結伴走在一起。

你從他身上看出些許的雛鳥情結,只要是你說的話,他都相信。你想他做什麼,他也無條件應允。如果有一會兒不見你,就會陷入焦躁,然後等你回來,緊緊抓住你的手。

你們就這樣在廢棄的倉庫裡住了幾天,看著他吃完最後一口麵包,像小貓一樣舔了舔手指,你讓他去睡覺,自己坐在風口給他守夜擋風。

中也坐在你身邊不動,問:“我睡著的話,你會拋下我走嗎?”

你耐心地解釋:“我早上真的只是去街頭領麵包而已,我不會拋下你一個人的,就算要走,也一定會在你醒來以後好好跟你說。”

“那我們說好了。”

“嗯,要拉鉤嗎?”

“不要。”

小傢伙又盯了你一會兒,才放心睡下。

第二天,中也自告奮勇去街頭領麵包,要你在家裡乖乖等著。

他這一去將近中午才回來,身邊還跟著兩個年紀差不多大小的男生。

中也就這樣加入了羊,帶你一起。

加入幫派對你們這麼大年紀的孩子是最優解,如果不抱團的話,單獨行動很難活下去,畢竟不是什麼時候都有好心人在街頭髮麵包。

中也是男孩子,打架很厲害,人又長得好看,剛剛加入羊便有許多人擠上來跟他做朋友。他性格單純,被新同伴這樣熱情對待很開心。

而你看過劇情,提前知道這些小孩最後的樣子,就很難對他們生出真心實意的好感。

你曾想要私下提醒中也,卻被系統叫停:“宿主,原作安排的每個情節都有其用意,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