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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戶部尚書的名字叫做畢自嚴,是他的哥哥,關係鐵到這個份上,都沒要到錢,可見是真沒辦法了。

但苦大兵不管這個,幹活就得發工錢,不發工錢就幹你,畢大人昀先遭殃,被打得遍體鱗傷,奄奄一息,關鍵時刻部下趕到,說你們把他打死也沒用,不如把人留著,我去籌錢。

就這樣,兵變弄成了綁票,東拼西湊,找來兩萬銀子,當兵的不幹,又要鬧事,無奈之下,巡撫衙門主動出面,以政府做擔保,找人借了五萬兩銀子(要算利息),補了部分工資,這才把人弄出來。

畢自肅確實是個好人,出來後沒找打他的人,反而跟自己過不去,覺得鬧到這個局勢,有很大的領導責任,但他實在太過實誠,為負責任,竟然自殺了。 畢巡撫是個老實人,袁督師就不同了,聽說兵變訊息,勃然大怒:竟敢鬧事,反了你們了! 立刻馬不停蹄往地方趕,到了寧遠,衙門都不進,直接就奔軍營。 此時的軍營,已徹底失去控制,軍官都不敢進,進去就打,鬧得不行,袁崇煥進去了,大家都安靜了。 所謂鬧事,也是有欺軟怕硬這一說的。 袁崇煥首先宣讀了皇帝的諭令,讓大家散會,回營休息,然後他找到幾個心腹,只問了一個問題: “誰帶頭鬧的?” 回答: “楊正朝,張思順。 ” 那就好辦了,先抓這兩個。 兩個人抓來,袁崇煥又只問了一個問題:想死,還是想活。 不過是討點錢,犯不著跟自己過不去,想活。 想活可以,當叛徒就行。 很快,在兩人的幫助下,袁崇煥找到了參與叛亂的其餘十幾個亂黨,對這些人,就沒有問題,也沒有政策了,全部殺頭。 領頭的沒有了,自然就不鬧了,接下來的,是追究領導責任。

負有直接責任的中軍部將吳國琦,殺頭,其餘相關將領,免職的免職,查辦的查辦,這其中還包括後來把李自成打得滿世界亂逃的左良玉。 '1594' 兵變就此平息,但問題沒有解決,畢竟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老不發工資,玉皇大帝也鎮不住。 袁崇煥直接找到崇禎,開口就要八十萬。 八十萬兩白銀,摺合崇禎時期米價,大致是人民幣六億多。 袁崇煥真敢要,崇禎也真敢給,馬上批示戶部尚書畢自嚴,照辦。 畢自嚴回覆,不辦。 崇禎大發雷霆,畢自嚴雷打不動,說來說去就一句話,沒錢。 畢尚書不怕事,也不怕死,他的弟弟死都沒能發出軍餉,你袁崇煥算老幾? 事實確實如此,我查了一下,當時明朝每年的收入,大致是四百萬兩,而明朝一年的軍費,竟然是五百萬兩!如此下去,必定破產。 明朝,其實就是公司,公司沒錢要破產,明朝沒錢就完蛋,而軍費的激增,應歸功於努爾哈赤父子這十幾年的搶掠帶折騰,所謂明亡清興的必然結局,不過如此。 雖說經濟緊張,但崇禎還是滿足了袁崇煥的要求,只是打了個折——三十萬兩。 錢搞定了,接下來是搞人。首先是遼東巡撫,畢巡撫死後,這個位置一直沒人坐,袁崇煥說,乾脆別派了,撤了這個職務拉倒。 崇禎同意了。 然後袁崇煥又說,登州、萊州兩地(歸他管)乾脆也不要巡撫了,都撤了吧。 崇禎又同意了。 昀後袁崇煥還說,為方便調遣,特推薦三人:趙率教、何可綱、祖大壽(他的鐵桿),趙率教為山海關總兵,何可綱為寧遠總兵,原任總兵滿桂、麻登雲(非鐵桿),另行任用。 崇禎還是同意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請示任用這三個人的時候,袁崇煥曾經說過一句話:

“臣選此三人,願與此三人共始終,若到期無果,願殺此三人,然後自動請死。 ”

此後的事情證明,這個誓言是比較準的,到期無果,三人互相殘殺,他卻未能請死。 至此,袁崇煥人也有了,錢也有了,薊遼之內,已無人可與抗衡。 不,不,還是有一個。 近十年來,歷任薊遼總督,無論是袁應泰、熊廷弼,王化貞,都沒有管過他,也管不了

他。 “孤處天涯,為國效命,曲直生死,惟君命是從。 ” 臣左都督,掛將軍印領尚方寶劍,總兵皮島毛文龍泣血上疏。 '1595' 決定 袁崇煥想殺掉毛文龍。 這個念頭啥時候蹦出來的,實在無法考證,反正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殺人動機,只有四

個字:看不順眼。 當然,也有些人說,袁崇煥要殺掉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