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條、培育1對腎臟價格為200萬,2個肝臟價格5000萬,2個心臟價格5000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需支付一半的費用作為定金給乙方。器官交付時,將剩餘費用支付。如果甲方拒不支付剩餘金額,乙方有保留和處理培育器官的權利。
如甲方在器官交付日前死亡,乙方沒有返還定金的義務。
第五條、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完整DNA細胞的義務
第六條、交付器官事項
1、所培育器官DNA與甲方委託人體細胞DNA完全相同。
2、所培育器官有足夠的大小和功能符合移植條件。
3、如果甲方認為器官不符合交付條件,需在交付時向乙方提出異議。
4、器官交付地點是甲方指定的醫院,如甲方沒有指定醫院,由乙方來指定。
5、從乙方公司運輸器官至所指定醫院,運輸方式由甲方決定,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秘密,如果資訊洩露,甲方有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第八條、因不可抗拒原因如地震、火災等,造成交付時間延遲,乙方有義務儘早將培育器官交付,但乙方無賠償責任。
第九條、因人體器官克隆剛剛開展,技術尚不成熟,此外器官移植手術複雜多變,培育器官移植後,功能不佳或者是沒有功能,乙方有義務再為甲方培育一個器官,但乙方沒有賠償義務。
第十條、器官培育成功交付時,甲方須符合器官移植條件。如果不符合移植條件而進行移植,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第十一條、器官移植成功後(移植成功標準參照衛生部頒佈的相關法律法規),再次出現功能減退,或者功能喪失,乙方有義務提供諮詢服務,但乙方沒有再為甲方培育器官的義務。
第十二條、違約及解決糾紛的方式:
1.當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雙方認可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經協商解決不了,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有效期至器官交付時。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姓名(委託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地址:電話:e-mail身高:體重:
乙方:華林生物複製公司
法定代表人:地址:電話:銀行帳號:
日期:
附表1、甲方重要基因鹼基序列表
2、甲方個人詳細資料(個人健康資訊、三系親屬健康資訊等)
很快王茂華、林凱、劉陸平把器官克隆計劃書繳上來,呂雪霞也把電腦智慧模擬生長系統做了改進,冷冰看過之後,覺得四個人對人體器官克隆的理性認識尚膚淺,欠深入,此外這四個人將是器官克隆部的高階主管,在管理方面也尚需進一步提高,冷冰決定對這四個人實行為期一週的系統培訓。培訓主要內容有:器官克隆中催化劑PGF因子的相關研究;人體腎臟智慧模擬生長系統;心、肝、腎的解剖、生理特點;高階管理人員管理能力的提高等等。主講人除了冷冰、玉璇,還有TS大學生理學教研室的婁麗教授、XH大學解剖學教研室的丁翠翠教授、XH醫院的腎移植科的丘志浩副院長、心臟移植科主任陳金祥、肝臟移植科主任劉金剛、RM大學工商管理學院的韓文傑教授、QH大學計算機學院的李金院長等。
第五章 神秘的實驗室
為期一週的緊張培訓完成後,這天四個人正在和冷冰討論如何儘快簽訂協議書。
“冷總,我們組織一個客戶座談會,邀請所有的客戶來,面對面地聽取客戶的意見和建議,也把我們的一些想法告訴他們,協商後當場簽下合同,你看如何?”王茂華坐在冷冰對面,慢條斯理地說。
“我覺得不錯,這個辦法效率高,省得一個個的交代。”還沒等冷冰說話,劉陸平說。
“你有計劃嗎?考慮過具體怎麼操作嗎?”冷冰問。
“有啊,我正在起草這次活動的策劃書。”王茂華信心十足。
“那好啊,這次活動就由你來負責,林凱、劉陸平、呂雪霞協助。既然搞呢,就一定要搞好,要做得有聲有色,需要什麼支援和我說。”
年輕人是企業的未來,應該多給他們一些機會,儘量放手,讓他們在實踐中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