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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三年級開學的第一天,是分班排排坐。

教學樓的牆上貼著分班名錄,每個班都是一張大紅紙,上面用黑色毛筆字寫了班裡孩子的名字。

琳琳依然是三班,二年三班的同學分到三年三班的大概有二十多個同學,大概有以前四分之一的比例,這也正常,本來小學組就是四個班。

三班的老師是帶著眼鏡的男老師李一文,經過二年級女教師李老師的強力作業攻擊,二三班直升到三三班的同學都有些萎靡,一看到新來的語文老師,那一雙雙大眼睛裡出現了叫做生存期盼的希望,同時還帶著些忐忑,這個老師佈置作業千萬不能和二年級女李老師一樣多啊!

新李老師按老規矩,讓孩子們在走道上按高矮個排好隊,男生一排,女生一排,他就在教師門口按照高矮個兒給孩子們安排座位,大概是練功的緣故,琳琳個子比同齡人要高,所以被排到第五排,同位是個叫吳昊的小正太,後面是庭庭小盆友和馬康小正太。

排好座位,老師就開始選班幹部,此時的小孩還沒遇到網路,個個害羞老實又低調,老師要求自薦無果,只好自己挑,挑了上次考雙百的小朋友劉大偉和孟祥旭任正副班長。當然這些小事兒琳琳完全不記得了——從小到大有多少個班長啊!她唯一記得的是,自己是文藝委員,從二班轉來的王昕欣是學習委員。王昕欣同學留著齊脖子的學生娃娃頭,帶著一個粉紅色帶白點點的髮卡,聽說從小就學鋼琴,當年會才藝的姑娘可是很稀奇的,是屬於同學中的“貴族”階層,同學們多少都會很尊重這類同學。上輩子,開始的時候,琳琳也很喜歡王同學,除了因為王同學留了琳琳最喜歡的娃娃頭、會彈琴,琳琳還覺得這個王同學像公主一樣,衣服裝扮都很好看。有一段時間,琳琳很想買個和王同學一樣的髮卡,後來買了幾個類似的,直到聽到王同學背後說她壞話,才默默地退出王同學的粉絲團。

這輩子,遇到的還是李一文老師,所以班幹部沒多大變化,至少琳琳記得的自己的文藝委員和王同學的學習委員還是沒變的。

後來過了很久,琳琳還在思考王同學為什麼不喜歡自己,思考的結果是,王同學自恃才藝過人,是三班唯一一個會彈鋼琴的,老師選了琳琳做文藝委員,王同學自然不高興。後來琳琳穿著粉色的公主小紗裙帶著全體穿藍衣白條校服的全班同學參加集體歌唱大賽——老師的要求是,文藝委員穿得好看些,其他同學統一穿校服。小姑娘心裡當然不平衡啊,這是在全校面前露臉,為啥就你一個人穿那麼好看的公主裙,其他人都要給你陪襯?比賽結果是三班分數平平,王同學就和幾個女生在背後說琳琳壞話,說三班沒得第一都是文藝委員打拍水平不好,她聽說三班就因為文藝委員扣了分,其他一分沒扣云云。這是把責任都推到琳琳身上去了。

當時琳琳默默地退開了,但是小孩子的心靈真是被傷到了,回來就跟李老師說,“老師,我不想當文藝委員了。想跟您辭職。”李老師還是很喜歡琳琳的,成績好,守紀律又乖巧,還在週末留在學校幫老師搬過東西,所以琳琳說了幾次都沒答應,後來琳琳說了第四次的時候,李老師說,那在班會上討論討論吧。

班會上討論這事兒的時候,王同學立刻站起來說,“老師,我也不想當學習委員了!”王同學的本意可能是跟琳琳同學換個職位當,結果一石激起千層浪,平時最辛苦的衛生委員、體育委員和副班長都說,老師我也不幹了。

李一文傻了,這些孩子都是怎麼回事兒啊!於是臉色一沉,說“以後誰都不許說辭職的事兒了!不然我先把班主任給辭了!”這話一出,孩子們沒人敢吭聲了!

不過李老師可能私下問了同學,又或者是自己看出了什麼,到第二學期,李老師把文藝委員和學習委員換了,琳琳成了學習委員,王同學如願成了文藝委員。

不過經此一事,琳琳認定自己沒有文藝細胞,對音樂課什麼的再沒興趣了。

這是琳琳第一次懵懵懂懂地被欺負,也是第一次懵懵懂懂地體會到勾心鬥角這回事兒,當然,這是十幾年後才反應過來的,當時琳琳就是覺得自己真笨,不會打拍子,老師讓王同學當文藝委員是對的。

這次,琳琳被選為文藝委員的時候,琳琳下意識就看了下王同學,發現王同學撇了撇嘴。更是印證了自己十幾年後的猜測。

琳琳爸媽都屬於把孩子關象牙塔裡保護的那種父母,從小就把孩子護得嚴嚴實實的,家裡什麼事兒都不告訴女兒,不讓女兒參與任何家庭事務,這導致了琳琳姑娘長大了還是傻大姐兒一個,完全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