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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亂花錢,是因為無止盡地把錢借給別人。

楊婉兒把銀行家的特色發揮得淋漓盡至,對於唐捷在外的五百萬的債權,她要查清債務人是誰。這對楊婉兒並非難事,但是警局裡欠債的人,自此起,大概永無寧日。

正當楊婉兒設想如何要債而神情認真時,唐捷就知道楊婉兒要做什麼,他可不想因“要債”而落得英名盡失。

“順順,別亂來。”

“我不會亂來。”

“你會!”

“我不會。”

“你一定會!”

“我會盡量小心,不傷害他們的自尊。”

“不可以。”

“除非你二十四小時看著我。”

第一局唐捷敗陣,他無法二十四小時監視楊婉兒。

也知道楊婉兒“要債”的決心,更想看看楊婉兒有何能耐幫他把十年來的債權清算成功,所以態度不再堅持。

“別為難人家。”

“我是那種人嗎?唐警官,可不可以把記住的借款人先列一份名單給我。”

“不用列了,階級比我高的、女的及昨天剛來的同事不是債務人外,其他的都是,至於金額我也不清楚。”

楊婉兒暗想,一個警局中階級要比唐捷高的絕不會超過五個,女同事也不多,這……這個考驗好像大了點。不過楊婉兒向來樂於向困難挑戰。

“順順,別想了,那些錢有也好,沒有也好,再賺就有了,算命的說我這輩子絕不會缺錢用。”

“我也不是覺得人家不還錢,而感到心疼,而是原則問題,欠債可以延展還款期限,但不可欠錢不還,這是信用,最主要的,我可不想白吃白住,幫你管管錢,你就要發薪水給我。”

“順順,你今天才賺了五十四萬元,已經是一個小富婆了,不用再向我要薪水了。”

唐捷總覺得眼前這個“江順順”不像江順濤所描述的樣子,她是一個極度自信,聰穎明亮的女子,絕不可能是生活在陰影下的可憐蟲,這中間到底出了什麼差錯?

唐捷有些心悸,他甚至希望楊婉兒不要恢復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