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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現驚訝不已,唐捷不想擴大不必要的麻煩,所以對小玉解釋說:

“一個女孩子經歷生死大事,要她回想總是心驚而無法控制,她已經指認了,我想先送她回去。”

眾人也理解地點點頭,誰叫美麗先天就是令人無法抗拒的武器,而楊婉兒偏偏又美得不像話。

唐捷不費吹灰之力,就讓眾人不起疑心,唐捷送楊婉兒回家的途中,楊婉兒的神色淒涼,臉上蒼白而憔悴,大眼睛闔著,有兩滴淚水正由眼角滾下來。唐捷心疼地握住她:

“順順——”

“……”

不是她不應,她根本應不出聲。

“順順,我知道經歷生死的恐懼,有什麼就哭出來,天塌下來有我替你擋。”

豆大的淚珠,白楊婉兒的眼裡滾落。

“他們的人這麼好,竟然死……於非命……”

她已想了好久,也反覆唸了很多次,怎知嘴唇動得厲害,往下根本無法再出聲。

“……”

唐捷想不出可以說什麼慰藉的言語,他想測試她究竟是不是楊婉兒?他試探地喚著:

“婉兒,靠在我這裡會好一點。”唐捷指著自己的胸懷。

楊婉兒驟聽有人喚她為“婉兒”,不覺有何不妥之處。應該說,她早已聽慣,根本沒注意她現在是江順順而不是楊婉兒。所以她緩緩地靠近唐捷的胸懷,那是她安心的港灣。

唐捷看著她的反應,他的心情如失控的溫度計,無法計量。

強者易挫,剛者易折。

他似乎非常明白,楊婉兒註定是他命裡失意的空間。他生命裡有楊婉兒,但似乎也會失去楊婉兒,因為她要負起楊家的延續,這是一種超級大變數,誰也無法保證,雖然感情不可變易,但也難以追回。

楊婉兒感覺得到唐捷瞬間發冷的心情,近在咫尺,卻如相隔天涯。

做人便是這樣,“造化弄人”,但仍不得不宿命。

不,楊婉兒不想這段情成為“漸行漸遠漸無害,水闊魚沉不知處”,她喜歡唐捷帶給她“寸心之間,即為天堂”。剎那之間,便是永恆的獨特感受。

回到家中,楊婉兒對著唐捷殷勤地說:

“唐捷,我現在心情已平穩,你趕快去和小李他們會合,抓到嫌疑犯再叫我去警局認人好不好。”

一切既成定局,不如靜觀其變。

也罷,楊婉兒就楊婉兒,反正他知道他們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只要這愛情的意念本身是真誠的,縱使風來阻雨來翻,終究也是無悔。

“那你就一個人乖乖地在家,有事一定要馬上找我,不要怕吵我,我把組員的電話跟呼叫器全留給你,這樣就不可能找不到我。”說著說著,唐捷果然拿起紙筆將所有可通訊之號碼全部寫出。

臨出門前,楊婉兒情眸眷戀地擁著唐捷,軟弱而感動地說:

“唐捷,這輩子除了你,我誰都不嫁,若你不娶我,我要告你遺棄。”

遺棄?怎麼可能?但此時唐捷是快樂的,在這麼窩心的告白下。

送走唐捷,楊婉兒立即坐著沉思如何解決她和唐捷婚姻效力的問題,她已陷入極度的情緒高漲。她不要他們之間有任何的不確定,她固執且一意孤行,今天就要嫁出去。

今天一定要嫁出去?楊婉兒自己想著就覺得好笑,哪有那樣的迫不及待?但她的直覺告訴自己,今天沒嫁給唐捷,此後兩個人的人生便會在同向的航行後,你的歸你,我的歸我。

所以楊婉兒把唐捷的《法律全書》搬出來,仔仔細細地研究,不明白的就打電話到法院問法官,剛開始法官的回答都是:

“我想這些問題,你可以跟你的律師研究一下。”但是楊婉兒不喜歡商業氣息太重的律師,動不動先要求諮詢費,而且答案模稜兩可,似是而非,千篇一律:原則上……但不能保證,萬一訴訟……有贏有輸。

既然不能保證,就沒什麼好問,所以楊婉兒又很厚臉皮地打電話給法官,這次楊婉兒很幸運地問到一個正在談戀愛的女法官,兩人說了一會兒的話,不禁惺惺相惜起來。

“法官,我真的很想嫁給他,但是,我真的忘了自己真正的名字是什麼,但我身心都非常正常,這個結婚證書上要怎麼簽名?”

“我沒有遇過這種案例,不過依本地的法律而言,重點是有無正式的結婚儀式及兩個以上的證人,至於名字似乎不在婚姻無效或可得撤銷的範圍,不如在名字的地方用照片及手印代替,或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