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繼續走開。
金仲看見我向走去,臉上掩飾不住的激動。我終於看到他臉上有誇張的表情。
我走到金仲跟前,把照片掏出來,遞給金仲,冷冷的看著他的眼睛,目光儘量的透著威脅。
金仲把照片收到懷裡,他甚至都沒看一眼。
“你放心”金仲堅定對我說。
“無所謂了。”我故意漫不經心的說道:“我能治他一次,就能治他二次……但是,絕不會有第三次。”
金仲看我的表情,有點詫異。
我忽然覺得他也不過爾爾。記得我當初對他是非常的忌憚,想到這裡,不禁好笑。
“替我給金師傅問個好。”我可沒虛偽,若不是金旋子教我聽絃,也許趙一二已經死掉。我很感激他。
金仲點點頭。
我把金旋子給我的收音機和古曲譜一併還給金仲。
金仲愕然的看著我。
“我不需要了。”我說道:“做事的不是法器,是人。”
我等金仲走了,自己走到江邊,看著長江,百感交集,心裡不知是什麼滋味。
江中傳來一聲汽笛,綿綿悠長。
(詭道算術之聽絃完)
第209節
2010…9…1723:12:00
痴人
痴人是我的對他的稱呼,別人提起他。都說他是個瘋子。
我的朋友叫我瘋子是表示親熱。但痴人被稱呼為瘋子,是因為在他人眼中,他的確是個神經病。
我要講的故事,其實就想說說,為什麼我把他叫做痴人,而非神經病。
我連續三年,基本上每天都要看見痴人。因為他住的地方,是我讀初中時上學放學的必經之路。
痴人當年的住的地方,是個三角形的山包,一邊是如今的體育場路,一邊是東山大道。現在早就變成了住宅小區。就是長航醫院旁邊的那個一片住宅。當然和九十年代相比,這裡的環境,早已物是人非。
當年痴人住的地方,就在長航醫院的旁邊,那時候,長航醫院還不叫長航醫院,是港務局職工醫院。山包靠東山大道這邊都是一排排的老式平房,住的都是港務局的職工;靠如今體育場路這邊,當時還是漢宜村的老房子,私人房屋。
痴人住的房子,就在私房和宿舍平房之間的分界處——土包頂上。這裡都是菜園子,只有個很小的單獨小磚屋。窄窄的幾個平方,痴人就住在這裡。
我十二三歲天天都要走過痴人的家門。每天都能看到他在家門口,提水澆他屋後的菜園子,或者是修理他的腳踏車,痴人所有的生活都和他的那個二八式腳踏車綁在一起。因為我也常常看到他在街上騎著他的腳踏車到處遊蕩,遊蕩這個詞不準確,他騎腳踏車的樣子不是閒逛的那種,而是很謹慎的騎,很有目的性。當然,誰也不知道,他要騎到什麼地方。
那個時候,痴人的樣貌看著在四十歲上下,如果他能修理一下他亂糟糟的頭髮,和滿臉的虯髯,他應該看起來年輕些。痴人很健壯,個子高大魁梧,一身的橫肉,他很喜歡打赤膊,夏天就是光著上身,冬天就套上一件破舊的棉襖,但不繫釦子。
痴人從不說話,至少我從沒看見他說話。他也沒跟我說過話,每次我看見他,就只是一閃而過。某些時候,和他也有眼神的交集。可我只是個小孩,沒有勇氣和他的目光長時間對視。但我記得住,痴人的眼神,並不像一般的瘋子那樣散亂,相反的,很有神采。
初中畢業後,我就沒再看見過痴人。
又過了很多年,我的一個朋友在長航醫院上班,我到醫院去找他,看到痴人曾經住過的地方,突然就想起了痴人。
我突然很想知道,痴人的下落。就問我的朋友。
剛好我的朋友竟然很瞭解痴人的身世。
我朋友對我說,痴人本來是個大學生,八十年代的大學生。
我很好奇,他經歷什麼遭遇,讓他成為了一個瘋子。
我朋友說的很簡單,大致的說了一下,為了讓痴人的經歷講起來不太枯燥乏味,我加入自己的某些想象,重新敘述一遍。
痴人讀大學的時候,當然不是瘋子,身材健美,學業出色,端得是一表人才。他有個女朋友,和他很相配的女朋友。相處了整個大學時光。痴人和他女朋友一定很相愛。
但畢業的時候,痴人和他女朋友沒有分在一個城市。痴人卻沒有因為空間的阻隔而放棄這份感情。但時間長了,他能堅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