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泛出柔和的燈光,將裡面沉澱著的彩色石子一併泛出光來,美輪美奐。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兩個洛毅森高,上面掛著暗紅色的厚實窗簾與同色的紗簾,一根精緻的帶子繫著,分列兩邊,簡單且高雅。
洛毅森認認真真打量完客廳,轉回頭認認真真看著沈紹:“打劫你的機率大不大?”
沈紹接過他手裡的東西往裡面走,隨口說道:“看上什麼了隨便拿。”
這就是純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別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腳,洛毅森叫著跑了過去。從他手裡拿過來,問道,“廚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廚房裡的炊具、餐具乾淨的一看就知道從來沒使用過!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動手做飯。他的動作麻利,很快弄出兩菜一湯,一鍋米飯。
把湯倒出來,再去盛飯。等他端到餐廳,看到沈紹已經摟著他的筍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貫注。
大哥,你不至於餓成這樣吧?
“沈紹!你就不會等菜都上來再吃?”
沈紹頭也不抬地說:“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餘不免重新打量這個古古怪怪的男人。帥不帥?真帥!但是,僅僅用一個帥字是形容不來沈紹的。這個人的身上總是有一種耐人尋味的氣韻。雖然霸道了些,不講理了些,但不可否認,沈紹足夠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認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還是清明的。或許他今後的伴侶是個男人,但絕對不能是沈紹這樣的人。即便是玩一場戀愛遊戲,也絕對不能找這種型別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對沈紹產生工作以外的感情。這對他來說並不難。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裡偷閒指了指對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說話。隨後,問道:“想喝點什麼?”
“白水,渴了。”
“冰箱裡有,自己拿。”
冰箱特別大,讓洛毅森想起了藏屍案……
“沈紹,你邊吃邊說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問道,“你是怎麼認識嘉良的?”
“鬧鬼。”沈紹嚥下一口飯,說,“第一次我知道,特別找嘉良和警衛談過。”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達過“那沒什麼,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數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聽著。
“嘉良租用的寫字間在一樓,遇鬼位置在在三樓,時間是凌晨一點半。我只問了一個問題。”
“對嘉良?”
沈紹點點頭,“他為什麼在一點半上三樓?”
“嘉良怎麼說?”
“一樓廁所壞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樓找廁所的?但是二樓也有,以嘉良那個懶得要死的性子來說,幹嘛非要跑到三樓?
“還有嗎?”洛毅森問道,“就這麼一個問題,不可能談了二十分鐘。你還問了什麼。”
“談話耗時三分鐘,剩下的時間我一直在觀察他。”
就是說,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鐘?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觀察出什麼來了?‘
“他在說謊。”
聞言,洛毅森的眉頭微蹙,臉色也不大好看。他說:“為什麼這麼說?”
沈紹忽然就不做聲了,把湯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湯勺喝的特別認真。就像完全沒有聽見洛毅森的問題。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見他抬頭只好耐心等著。
一大碗湯進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優雅地擦擦嘴角,滿足的長吁一聲,“我對他說謊的原因不感興趣。但我看得出來,他很害怕。”
害怕?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說有半年了,怎麼從來沒聽嘉良提到過?洛毅森走神了,思索著:嘉良第一次告訴自己有人跟蹤他是在一個月前,跟鬧鬼的事相差了好幾個月,兩件事之間有聯絡嗎?如果有,嘉良不會對自己隱瞞;如果沒有,他為什麼害怕?亦或,他在怕什麼?
“沈紹,那個小警衛怎麼說?”
並沒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問題,沈紹站起來,離開餐桌。他說:“到客廳談,東西放著,明天傭人會來清理。”
在同一個時間軌道上,褚錚和藍景陽已經到了某家專門治療燒傷燙傷的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