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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地圖不大,方木卻看了很長時間。鄭霖見他看得入神,也湊過來,“我們現在在哪兒,是不是快到那邊了?”

方木過了好一會才回答:“不是。”

他放下地圖,環視著這個小房間。

“我們就在這個迷宮最深的地方。”

9月28日,C市萬巖山嘉年華遊樂場發生一樁命案。案發當時,數名遊客在地下迷宮遊玩,行至迷宮中段時,發現一具男屍。遊客受驚後四散奔逃,結果均被困在迷宮中,後來有遊客按動了牆壁上的求助裝置,方被工作人員帶離迷宮,其時,已有數名遊客精神幾近崩潰。

死者蔣沛堯,男,39歲,生前系C市商業高等專科學校教師。9月27日晚,死者沒有按時下班返家。死者的妻子給他打了一個電話,死者告知在寫一個科研課題的結題報告。當晚22時許,死者的妻子再次給死者打電話,卻發現手機已無法接通。死者的妻子當即來到學校尋找丈夫。值班人員告知蔣老師已於當晚21時許離開了學校。尋找一夜未果後,死者的親屬於次日凌晨報警。6個小時後,蔣沛堯的屍體被發現。

根據屍體表面形成的電流斑、面板金屬化及骨珍珠等現象推斷,死因為電擊導致的休克,死亡時間大約在9月27日晚22時至次日2時之間。因此拋屍現場並不是第一現場。遊樂場方面證實,地下迷宮的兩個出口都不封閉,白天有專人看管,夜間閉園後就無人把守了。懷疑兇手是夜間將屍體帶至圍牆外,將屍體拋入園內後,再翻牆而入,將屍體運至地下迷宮。由於拋屍現場乃經營性場所,所以發案時現場已遭到破壞,現場勘驗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但是警方初步推斷兇手可能不止一人,而且作案時應該駕駛車輛。

屍檢報告表明,死者生前曾遭遇酷刑折磨,因此警方初步斷定這是一起報復殺人案,並以此為切入點展開了一系列調查走訪。然而,對其親友及鄰里的調查顯示,死者為人謙和熱情,不曾聽說與人結怨。而從死者單位反饋的資訊來看,死者的同事普遍認為蔣老師是一個埋頭鑽研學問,工作勤奮認真的人。而且,死者還曾經擔任本校志願者協會的負責人,對社會公益活動十分熱心。從以上調查結果來看,仇殺的結論幾乎不可能成立。一位同事甚至開玩笑說:“如果說有人恨老蔣的話,那也只能是因為他年年都能成功申報科研課題,把科研經費都弄到他那裡去了。”

這樣一個近乎完美的人,會與什麼人結怨呢?

儘管所有的調查走訪結果都與警方的推測大相徑庭,方木還是堅信仇殺的偵查思路是正確的。首先,一般的殺人案件都謀求迅速結束,拖延的時間越長,越容易被發現。而本案中,死者被劫持後曾遭遇長時間的酷刑折磨,這種冒著極大風險的附加行為顯然是為了宣洩兇手的某種特殊情緒,而這種情緒,應該與仇恨有關。其次,兇手選擇了電擊作為折磨死者和致其於死地的手段。毫無疑問,這是一種很麻煩的手段。如果想讓死者感受痛苦,一把小刀就夠了,何必費時費力地採用電擊呢?方木曾考慮過酷刑的目的也許在於逼供。然而,透過對死者背景的調查,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掌握重要機密及情報的可能。而且,可以想象的是,死者在遭遇連續的電擊後,高聲的慘呼,劇烈的痙攣,扭曲的五官,以及空氣中皮肉燒焦的味道,都會給兇手帶來極大的滿足感。很顯然,這也與兇手的某種特殊需要有關。

然而,讓警方迷惑不解的是:兇手為什麼選擇迷宮這樣一個拋屍地點?

一般情況下,命案發生後,兇手會想方設法掩蓋犯罪事實,其中之一就是處理屍體使之不易被發現。而本案的兇手反其道而行之,將屍體擺放在一個經營性的娛樂場所中。如果將其理解為向社會公眾的炫耀及向警方的挑戰的話,那麼他的行為毫無疑問是沒有必要的,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其一,兇手完全可以將屍體遺棄在更加開放的場合,例如廣場或者政府機關的門前。這樣的場合更有利於產生轟動效應;其二,棄屍務求迅速、隱蔽。而錯綜複雜的迷宮,絕非一個能讓兇手迅速完成棄屍並離開的場所。

除非兇手想用迷宮表達某種情感,而且十分熟悉迷宮的路徑。

警方將遊樂場的工作人員列為懷疑物件並逐一排查,結果一無所獲。方木得知這個訊息之後並不意外,自己開車又去了遊樂場。

迷宮已經重新對外開放,而且生意出奇的好。看來迷宮裡發現死人反而讓這裡更加吸引人。方木看看售票處的長隊,苦笑了一下,轉身去了遊樂場問訊處。

一個遊樂場的副經理搬來了一大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