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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份確定沒有?”

“沒有。死者身邊沒有任何身份證明,不過我們已經發出認屍告示了。”

“嗯。”方木點點頭,“去大中型娛樂場所問問,帶文藝表演那種的。”

那同事應了一聲就出去了。方木回頭指指屍體上遍佈的紅色圓圈,“你們畫這些紅色圓圈是什麼意思,重點檢驗麼?”

“不。”法醫停下手裡的工作,“那不是我們畫的。”

“什麼?”方木很驚訝,“你的意思是——屍體送來的時候,上面就有這些紅圈?”

“對。”

有意思。方木興奮起來,他仔細觀察這些紅圈,發現死者的眼眶上有一對,軀幹部位也有幾個。

“後背上還有兩個。”法醫伸手在自己的後腰上比劃,“在這裡。”

“這些紅圈框住的——是什麼位置?”

“哦,這我倒沒想過。”法醫也來了興致,在死者身上大致比量了一下,“這是心臟,這是肝臟,這裡是小腸,這裡嘛,應該是胰臟,後背那兩個是腎臟……嘿嘿,有意思。”

“什麼有意思?”方木急忙問。

“你看,”法醫指指死者眼眶上的紅圈,“這裡對應的應該是眼角膜。心臟、肝臟、小腸、胰腺、腎臟,加上眼角膜,都是可捐贈移植的器官。如果再加上骨骼、面板、血管和造血幹細胞……”他在死者身上比劃著,“……這傢伙就全身都是寶了,嘿嘿。”

方木沒有笑,而是陷入了沉思。

據那兩個巡警講,發現麵包車的時候,它正停在醫大附屬醫院附近,而死者的身上又被兇手在可供捐贈的器官位置上畫了紅圈,難道他們是想把死者當作一個捐贈者棄置在醫院?

這是不可能的,且不說死者身份待查,就算是無名屍體,也會被醫療單位用作試驗和教學,不可能隨便割下器官用來移植的。也就是說,兇手的真正目的並不是讓死者捐贈器官,而是利用它的屍體來表達自己的某種情緒。

這又是一個儀式。

問題是,在這三個人中,儀式的主角是誰?

方木比較傾向於是黃潤華。如果他估計得沒錯的話,以譚紀為主角的儀式已經進行完畢;如果這次的主角是羅家海,那麼這個死者很可能就是當年強暴沈湘的人,可是從現場的情況來看,報復性犯罪的意味不是很明顯。

他仔細查驗了黃潤華的屍體,發現他的身上除了槍傷之外,還有幾處陳舊的面板割傷。從傷口的位置來看,很像是自己為之,看來他生前曾有過劇烈的自虐行為。方木忽然心思一動,也許想去捐獻器官的是黃潤華自己?

他馬上安排人去走訪黃潤華的妻子,自己拿著黃潤華的照片去了本市的幾家醫院。經過整整兩天的調查,兩家醫院(其中就包括醫大附屬醫院)都證實黃潤華曾來要求捐獻器官,醫院見他情緒極不穩定,而且不符合捐獻條件,都將其拒之門外。而從對黃潤華妻子的調查走訪結果來看,她證實曾親眼目睹丈夫在家裡的衛生間裡用刀子割傷自己。

看起來,黃潤華對自己的身體極其厭惡,恨不得毀之而後快。從心理學角度來看,這種情緒的起因往往是強烈的內疚。而黃潤華將死者殺死後,打算將其作為捐贈者棄置醫院,有一種“轉嫁”心理危機的味道。

一直困擾專案組的問題似乎有了些眉目:這個互助殺人組織成立的初衷也許是為了擺脫某種心理疾患。

方木看看手裡黃潤華的照片,已經中彈身亡的他眉頭緊鎖,嘴巴大張,似乎心懷不甘。也許他當時滿心以為已經擺脫困擾,可以重新生活了吧。

方木疲憊地閉上眼睛。黃潤華一定掌握著很多秘密,可惜,他永遠也說不出來了。

死者的身份很快就查清了。聶寶慶,33歲,大學學歷,職業:演員。說是演員,其實就是在全市各娛樂場所表演一些格調低俗的小品。案發當天,聶寶慶要去金達酒店表演節目,晚18時左右,他居住的小區保安見他從家中離開,然而當晚20時節目開演,聶寶慶還沒有到金達酒店,初步推斷聶寶慶就是在這段時間被劫持的。

死者是娛樂場所的演藝工作者,與之接觸的人員成分複雜。然而黃潤華的妻子和同事都堅稱黃潤華平時安分守己,從不涉足此類場所。那麼死者與兇手到底有何瓜葛?他與兇手的極度憎惡自己身體的心理有什麼關係?

謎團一個接著一個,而可能掌握秘密的五個人一死,一傷,一逃,另外兩個始終不肯開口。

轉眼間,十餘天過去了,譚紀依然絲毫沒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