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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以貌取人已成為這個社會的通病,但的的確確有些人總能讓人情不自禁地產生鄙視的情緒,唐河就是其中一個。據小段說,每次和唐河一起回家,一到火車站遇上什麼追查逃犯打擊票販子之類的活動,唐河就一準會被誤認為嫌疑人,然後被警察帶到一邊,又是驗身份證又是問話。當然,這些都只是虛驚一場,唐河這小子也只不過就是長相和打扮都不太地道而已。
後來有一次,我們一起去中戲旁邊的果園裡偷西瓜,雖然是夜黑風高,但還是驚動了睡在瓜園裡的農民伯伯。農民伯伯從棚裡跑出來,又是抄傢伙,又是喊叫著“來人”和“放狗”,我們幾個立刻撒丫子閃人,疾速狂奔了兩裡地才得以安全逃脫。第二天,瓜農來學校告狀,在校門口一眼就認出了唐河,可見這傢伙的外表給人的印象是多麼的深刻多麼的不朽。
自從和唐河認識後,我們就開始經常廝混在一起。通常是這樣的,中午十一點左右,我家的大門會準時地響起踢門聲。這小子的雙手不知道用來幹什麼,他的習慣動作是以腳代手,比如敲門,比如上課答到。很多次與他吃飯的時候,我都會想象著唐河趴在桌子上用腳舉著筷子的模樣,而往往想到這兒,我都忍不住地笑出聲來。每天這個時候,我不用開門,躺在床上用後腦勺兒想想也知道是這個傢伙又來了。
不出一星期,我家所有儲存的食物就被唐河一掃而盡,甚至連一盒受潮的餅乾也被他找了出來,並在一個寧靜的夜晚被他統統消滅。有時候,我很懷疑唐河是不是患上了極度飢餓綜合徵,如果三天不給他飯吃,我猜他可能會把我也當成食物一口一口地吃掉。總而言之,這廝來我家蹭飯的事實已經成為了必然,他也因此被我毫不客氣地稱之為“吃貨”。
蘇蘇週末回來,開啟冰箱一看,對我這個星期的食量感到非常驚訝,因為在上個星期她走之前已經為我準備了足夠我吃半個月的食物,而現在卻是一滴未剩。唐河這小子似乎知道蘇蘇週末要回來,那兩天便如從人間蒸發一般,消失不見。後來,我才知道他原來轉戰他地,跑到小段那兒繼續著他光榮而又偉大的蹭飯事業。唐河打小生活在呂梁山區的農村裡,條件非常艱苦,家裡又孩子多糧食少,兄弟幾個只好勻著吃,所以經常有上頓沒下頓。難怪,餓怕了。
唐河這傢伙還有個壞毛病,就是不愛打扮,也不講究衛生。一整個秋天,每星期我都能看見他好幾次,卻每次都只看到他穿同一件灰色夾克,袖口因為穿得時間過長,有點兒起毛,周圍是一圈泛著烏黑亮光的油漬。每當唐河抬起手來撓他那墩布條似的頭髮時,我都會把他的袖口誤認為是褲腳。
起初,我和唐河在一起聊音樂,聊重金屬、朋克、搖滾、爵士。後來,我們又從音樂轉到文學,接著又從文學聊到戲劇,總之天南地北,海闊天空。關於這些話題,經常會消耗掉我們很多時間,有時是一上午,有時是一個晚上,隨之而來的結果是,我被唐河所影響,興致勃勃地搞起了所謂“先鋒話劇”的行當來,同時我的酒量在這段時間裡又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對啤酒的需求量也越來越大。
《指間的幸福》50(2)
有一次,我和唐河、小段、張晃(無業遊民,唐河的朋友)、薛酷、韓煒光一干人等,在和平里附近的一個小酒館裡喝酒,為了合理運用我們那點兒微薄的人民幣,我們只點了兩個冷盤和一個小炒,並就著這麼幾個簡單的菜喝下了三瓶劣質白酒,最終導致我們都出現了輕微的酒精中毒,一起趴在馬路邊把晚上所吃的悉數吐出。
有時候真想不通,為什麼人們這麼熱衷於喝酒,其實喝酒的過程無非就是在規定的時間裡把酒和菜吃下肚裡,然後再比賽看誰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所吃的東西吐出來,並且從吐出的數量上可以看出每個人對這門事業的熱愛程度。
就在那個被酒所傷的晚上,我們憑著劣質酒精的刺激作用,在極其亢奮的狀態下組建了我們所謂的戲劇社,並命名為“青###”。從此,我們幾個人對學習更加喪失了興趣,盲目地走上了話劇藝術的道路。
在這個到處都充斥著嘻哈、R&B以及快餐文化的年代,很多人都羞於談及理想、信念之類的話題,對藝術的追求變得更加簡單和直接,不再能保持應有的嚴肅和虔誠。如果有一天我們坐在酒吧或者餐館裡大聲地談論此類話題,一定會招來那些染著金黃、火紅、灰白或其他顏色頭髮的比我們更年輕的年輕人不屑的目光。我們發覺自己正在漸漸地變老,漸漸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