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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狡辯

林:“那你是殺孫勝的?把他約到楊梅林那邊?”

主動預謀殺人?

李錚目光一閃,說:“不是,是我打電話問他知不知道我老婆在哪,他很囂張,約我見面,見面後,他嘲笑我性無能,還把我老婆的□□給我看了,我當時被刺激了,十分憤怒,就跟他扭打起來,結果他不小心栽進楊梅林裡,我嚇壞了,馬上開他的車去下面,後來爬上楊梅林卻看見他已經死了,應該是摔下去的時候脖子不小心插入尖刺...我怕你們會把他的死栽到我身上,於是我就處理他的屍體...”

對,聽他狡辯,他就是在狡辯。

他連殺孫勝都想選罪名最輕的過失殺人...不對,他都說孫勝是自己掉進楊梅林,自己脖子插進尖刺致死。

充其量說他非法處理屍體,而且醫院裡真的有他精神心理方面的就診報告。

劉端對此十分憤怒:“他早有準備!”

為了退路,拉上張江不夠,甚至還以自己的身體情況為手段,一步步保護好自己的性命。

哪怕他殺別人如狗。

不止如此,審訊裡的李錚還在言辭鑿鑿解釋著:“說我栽贓張江,有確切證據嗎?沒準是孫勝栽贓的呢,但也真的可能是張江做的,他一向喜歡我老婆...他很好色,你們知道的,約個女同學燒烤,他們兩個連草蓆都帶上了,顯然是有預謀的。”

“只是恰好跟我處理孫勝屍體的時候撞上了,讓我背鍋。”

魚塘那邊沒有留下他任何證據,他當著老林的面說了這樣的話。

老林氣得很,但抽了一根菸後冷靜下來了。

“他很狡猾,知道我們能查到他跟孫勝的電話記錄,但內容我們肯定不知道是什麼,是他約孫勝還是孫勝約他都未知,孫勝□□陳慧是事實,他捏造兩人接觸後的事也很難辨真假,林子裡有他留下的痕跡也是事實,但罪名未必能定。”

這人在根據現在所有的犯罪事實以及警方查到的線索跟證據做修繕,儘量減弱自己的罪名。

這情況不太妙。

至少劉端他們知道世上真有很多人盡皆知真兇是誰的罪案最後卻無法定罪,最多定的只是輕罪。

必須有關鍵性證據。

劉端:“姜曳他們那邊...”

老林搖搖頭,襲擊姜曳他們是事實,致使曹光三人受重傷也是事實,但罪名肯定沒有殺人重。

最後只關十幾年什麼的,太輕了。

甚至還可能沒有十幾年,殺人未遂刑期往往在十年以內。

他們當警察的,必須讓所有真相都變成應得的罪名。

“再查吧。”

————————

姜曳四人是調查方向之一,她被詢問的時候得知了李錚那邊的情況,當時腦海一陣嗡嗡的。

狗日的,萬一李錚那變態只被關十幾甚至十年,出來還是一壯漢,而自己還留在這個破世界,那不是後患無窮?!

最可怕的是就算坐牢也是可以減刑的。

一想到幾年後被李錚報復,姜曳整個人都不太好了,喝了好幾口水,冷靜下來。

其實她已經交代了以她這個身份所有能交代的事實。

但她好像不肯走,扒著爪子跟螃蟹似的,問劉端李錚現在在哪。

“隔壁,一直在被審訊,但他很狡猾。”劉端提起李錚就有些鬱郁。

姜曳也鬱悶了,看了一眼牆壁,努力思索一會,忽對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