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遵從著‘契約關係’,為特定的人承受傷害的契約者稱之為‘紙人’。”
“那麼‘契約’?”
“靈能者與靈能者,或靈能者與非靈能者之間,有時候會依靠自願訂立在一定範圍內可逆,但又不可從原則上違背的法則,當這種法則有確切的內容的時候,我們叫它‘契約’。——而身負著這種關係性的雙方或多方,就是所謂的‘契約者’囉。”
“成為了契約者以後會怎樣?”
“以雙方或所有契約方自願為前提,理論上是可以解除契約的。如果不,那麼便遵守契約,或者死。”
“‘紙人’也這樣嗎?”
“是的。”
“——守護和他共用名字的那一方,直到死嗎?”
“……小傢伙,”張桃停下腳步,迴轉身來笑眯眯地望著我道,“你果然很聰明。”
“……”
“單憑我們那天的對話嗎?”
“……當然不是。”
“你到底想確認什麼?——六月十一?”
“……我哥不是不讓你多說嗎。”
“反正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你都知道了。”張桃捂著額頭苦哈哈地哀嘆,“他這回收拾我是收拾定了的,那我也不妨多告訴你一點,——如果你覺得那是對你們有幫助的話。”
“那你告訴我——”我再次抓住了張桃的衣襟,踮起腳,讓他聽清楚我的問題,“我哥——悠一他,真的是我的‘紙人’嗎?”
“是的。”張桃意外地,收起了笑臉,絲毫沒有多餘的考慮,乾脆遞給了我答案。
“出生在公元太陽曆六月十一日的,契約姓名為‘藤堂悠一’的男性靈媒,是同樣出生於公元太陽曆六月十一日的靈媒‘藤堂優一’的契約關係者;契約為單方面主從系,——‘紙人’。”
——很好。
都對上號了。
其實在那之後我給了山田醫生不止一個的電話,隨後瞭解到了稱為“紙人”的具體條件。
1。主從雙方自願。
2。與主人一方使用相同的稱謂。
3。契約啟動的承諾。
遲早有一天我會讓你回到本家的;在那之前,你在我的庇護之下。
——這是我確實聽到過的承諾,也是悠一擔任起我的監護人以來,第一個並且唯一一個最像承諾的承諾。
我沒有說話。
手緊緊地抓住了張桃也許才沒有當場滑落到地上。
契約從那句輕描淡寫的承諾開始之後,悠一,不,是那個一直說自己叫“悠一”的人,是抱著怎麼樣的覺悟來看管我的呢,怨恨的,被迫的還是謙卑的?
是親人?
還是,僅僅是,所有者和被所有者?
{04}
“感覺很噁心吧?——契約這種東西?”張桃突然冷笑起來,“我……除了曾有個雙胞胎姐姐,有一個比我小好幾歲的居住在中國的弟弟張荷,就揹負著和你們同樣的束縛,我記得最後一次見到他,他就是那樣說的。”
張荷?
曾經被悠一拿來威脅張桃的,那個人?
我注視著張桃,直覺得他笑得很疲憊,似乎想努力地把這當作一個無關緊要的玩笑,但是失敗。我不應該再問下去吧,我想,沒有人會喜歡一個外人打聽自己重要的人的事情;就好像我尤其反感千代綾人跟我提悠一。
各種各樣的愛都能衍生出“自私”這種醜陋的東西。
“那麼我……”我岔開話題,或者說是直奔主題:“——我能知道悠一他現在在哪裡嗎?”
張桃抬起頭來。
“三月二十向我詢問了相似的東西呢。”他懶懶地接話,“代價是他要在完成這次的任務後,到中國去。”
“詢問東西的代價是到中國去?”代價麼,我想起來了,這裡可是一家店啊。“任務的報酬呢?”
“當然另外計算。——你的哥哥六月十一,想要某個人放棄對他的記憶,”張桃繼續說,“他付出的代價是,在曼菲斯萬人慶典結束以後一個月內,到中國去。”
“……”是嗎。
“前些天來我這裡借唱片機的那個孩子,打聽了〈The song of Hell〉聽完的後果,”張桃扳手指,“代價是要在向芝加哥寄出鑰匙後3個月內,到中國去。”
我大概明白張桃的意思了,這個詭異的老闆啊。
他知道如果讓我發問代價是什麼,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