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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部分

步。

和她在一起迎接歸家夫君的婦人們,忍不住開口笑道:“小曦啊,這麼著急,是擔心你那位哥哥麼?”

一聽這話,小曦臉蛋一紅,將頭低下不再言語。

“我說三娘,你別開小曦的玩笑了,自從這楚小兄弟加入打獵的隊伍之後,他一人打的獵物,比整個列隊都多,你看小曦身上的狐裘多漂亮!”

“這叫好人有好報,小曦一個人照看了小楚三個多月,這是他欠小曦的!”

眾人有說有笑,不過小曦依舊在村口張望著。

現在她身上的粗布麻衣已經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身錦衣狐裘,而且是稀有的白狐。

這使得她看起來分外動人,人靠衣裝馬靠鞍這句話的確沒有說錯,雖然算不上絕色天姿,也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擬。

不過小曦卻知道,是哥哥用神奇的法子給自己去繭嫩膚,讓自己變得更加漂亮。

“小楚的胃口真是越來越大了,上一次單人獵殺野豬已經讓我等大吃一驚,這一次不僅獵了頭野豬,竟然還弄了一頭猛虎,這虎皮帶到南城不知道要換多少糧食!”

“楚大哥的確厲害,就是少了條胳膊,不然這方圓十里之內,再也沒有猛獸敢侵犯我們老柳村!”

“小虎你這兔崽子怎麼說話呢,快點給你楚大哥道歉!”

一群大漢有說有笑,載著獵物一個個滿臉欣喜。

“牛大哥小虎童言無忌,你就不要責怪他了!”楚歌笑著對牛大膽說道。

可是小虎卻不領情,反而有些生氣的說道:“楚大哥,我不是小孩子,我已經十八歲了!”

“看來小虎是著急娶媳婦了!”

一聽這話,小虎的臉瞬間紅了起來。

自從醒來,楚歌已經在老柳村待了四個月。他曾經去尋訪過村長,可惜村長的答案和牛大膽的區別並不大,他也不知道這個世界究竟有多大,只知道那所謂的南城名曰夕陽城。

最終楚歌決定先斷了離開這裡的念頭。等到小曦與他人成婚之後,再離開這裡。

老柳村的土地稀薄,並非是男耕女織,而是男人狩捕野獸,女人採藥煮羹。

若是可食用的獵物,他們會留下來,吃不完便以風乾之法儲存,價值昂貴的獸皮,則是與多出的藥材,一起帶到南城去換取糧食。

楚歌加入狩獵的隊伍是最近兩個月的事情。之前他早有這個念頭,畢竟他不喜歡只吃不幹。

如果不是小曦一直擔心他的身體,限制他的出行,恐怕剛醒來那陣子便已經上山狩獵。

雖然他少了一隻臂膀,但是日冕的修為卻是實實在在的放在那裡。對付山林野獸,簡直信手捏來。

為了不顯得太過驚人,他最多隻狩獵一頭獵物。

不過這在眾獵戶的眼中,也是驚為天人。

如今將人寒冬,村民對他頗有照料,所以他才獵了一頭老虎,讓村民們多換取一些糧食過冬。

不過最好的白狐皮卻被他留了下來。讓村中的婦人做成了白狐裘,給小曦換了上去。

這兩個月是楚歌最輕鬆的兩個月,他漸漸的從悲傷中走出,不再沉默寡言,在這不大的村子裡,早已和村民們打成一片。

村子小有村子小的好處。時不時的就會齊聚一堂大吃一頓,就像是一家人一般。

而楚歌也將村子裡的所有人當成了家人,雖然他依舊時不時會想起傳送通道內的遭遇,但是每次看到小曦與眾村民的臉,他變回從悲傷之中走出。

這一次獵隊可謂是大豐收。能夠在入冬之前弄到這麼多的獵物,實屬難遇,所以整個村子裡的人再一次齊聚一堂。

村子裡有一種特產的果子釀,雖然不比城裡的米酒,但是味道甘醇,剛開始喝時有些苦澀,但是習慣之後,就如放了酒精一般的飲料,頗合楚歌的口味。

“哥哥,你最愛的果子釀!”小曦拿著裝有果子釀的瓢葫蘆,笑嘻嘻的遞給了楚歌。

“今天我們必須舉杯慶祝,若是沒有小楚這次寒冬可能要艱難度過,他是我們老柳村的功臣,來!來!大家敬他一杯!”

在老村長的帶領下,眾人舉杯相飲,整個院子顯得非常熱鬧。

小虎已是成人之齡,酒量卻是小的很,不到半碗就會倒地不醒,但是這小子頗有大男子主義,就算不是海量也要強灌自己。

這半碗果子釀剛剛下肚,就開始搖晃起來。

“怎麼不見朱嫂?”楚歌看著牛大膽疑惑的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