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兇器。在國內的環境中,刀具的收藏不可能大熱,尤其是一些精緻的軍工匕首,很難弄到手,這些往往是收藏愛好者趨之若鶩的精品。趙安的手指在刀刃上輕輕撫過,露出一條細細的痕跡,沒有出血。看到趙安的這個動作,馬世龍有些驚訝,“很會玩的樣子啊。”趙安把匕首收了起來,“怎麼樣,我給你的歌?”馬世龍馬上興奮起來,“趙安,從來不知道你這麼厲害,果然是真人不露相啊。不如我們組建一個樂隊吧。”在拜金主義還沒有深入到高中校園時,會唱歌會彈吉他的男孩子還是十分受歡迎的。更何況就算是在十多年後,一個會彈吉他的富二代當然也能收穫更多的讚美,一個會彈吉他的窮二代或者只會得到一句“如果你家裡再有錢一點該多好啊!”趙安最開始只知道馬世龍爺爺是郡沙中學的校長,最近才知道馬世龍的父親擔任湘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總隊長。馬世龍雖然說不上人畜無害,但是他父親既然能夠坐上那個位置,自然意味著馬家在黑白兩道的人脈和勢力不少,馬世龍依然只是侷限於在學校裡打打鬧鬧,當然算得上是紈絝子弟的良民了。這樣的紈絝子弟要真的去玩音樂,到也算給其他人讓出了一個政府公務員職位,減少了國內的就業壓力。趙安有些戲謔地想著,至於和馬世龍組建樂隊,這種事情趙安真是沒有什麼興趣……不過,某個人現在是不是也已經開始往這條路上走了?“組建樂隊就算了……這首歌,只是給你拿去追女孩子的。”熱門的流行歌曲每年都會誕生許多,十多年時間,積累在趙安印象中有太多太多,趙安沒有想過要成為什麼流行歌曲天王,否則倒是大有可為。重生者的優勢實在太大了,尤其是有備而來,趙安心中也有著許多計劃和雄心勃勃的藍圖,那些躍躍欲試的念頭也時不時地在心中跳動著,但是他按捺的住,他知道自己首先要幹什麼……最重要的是,趙安依然保持著警惕,他在小心翼翼地觀察著,等待著某些東西對他人生的干預。“你覺得追李清歌怎麼樣?”馬世龍猶豫了一下問道。“死心吧,李清歌對這種沒有興趣,在她眼裡,男人要麼腦袋要很厲害,智商要高。要麼就是身體要厲害,體育或者武術要是佼佼者,否則的話她是不會當回事的……什麼音樂藝術這些在她看來都是毫無意義的東西。”趙安頓了頓,笑道:“不過,如果你玩遊戲厲害的話,她也是願意和你做朋友的。”“切,我就這麼一說。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單戀一枝花,更何況還是一朵玻璃渣做的花,扎手。”馬世龍看著手裡的歌,十分滿意,哼唱了起來:“我會變成童話裡,你愛的那個天使,張開雙手,變成翅膀守護你……嘿嘿,這樣的歌,我不敢說會有多流行,但是要追女孩子真的很有效,你想想,一個彈著吉他英俊帥氣的男孩子,對著女孩子唱這樣的歌,她能抵擋的住?”趙安交給馬世龍的是光良的《童話》,用來和馬世龍交換他家裡收藏的匕首,如果對於識貨的流行音樂圈的人來說,這首歌和曲譜的價值很顯然是遠遠超過這把匕首的,但是趙安在這段時間和馬世龍的接觸來看,馬世龍這個人毛病不少,但卻是個值得交往的朋友,一首歌,算不得什麼。“你找李清歌試試?”趙安擠了擠眼睛。“你別逼我!”馬世龍一拍大腿,怒道,“你以為我真怕她啊!”“你去試試!”“去就去!”最後一節課後,班主任宣佈放學,等著班主任離開,馬世龍揹著吉他來到了教室門口。“李清歌,我給你唱一首歌!”馬世龍堵住了教室門口,對著正在收拾書包的李清歌說道。“忘了有多久……再沒聽到你……”短暫的前奏,淡淡的憂傷,低低的男聲響起,優美的吉他旋律,迴盪在高中校園裡。馬世龍低著頭,認真地看著吉他,手指撥動著,飄揚的樂聲讓疲憊一天的同學們頓時感覺到了一絲舒暢。儘管旋律並不輕快飛揚,好聽,卻讓人舒服。“傻逼。”李清歌抬起腿,一腳就踹在了馬世龍的大腿上。馬世龍慘叫一聲,吉他頓時砸在了地上,吉他弦發出沉悶嘈雜的聲音,頓時將剛才歌聲帶來的美感驅散的無影無蹤。“李清歌,你這臭小娘……”馬世龍站起來罵道,李清歌揹著書包,已經頭也不回地下樓了,那高挑的身影,投下長長的影子,卻是無比瀟灑。“其實她喜歡周杰倫的歌。”趙安拍了拍馬世龍的肩膀,同情地說道。“你不早說?周杰倫是誰?”馬世龍皺了皺眉說道。“以後他就會火起來的……今年就會很火吧。”趙安不是很清楚地說道,周杰倫今年年初在臺灣發行了第一張專輯,在大陸這邊也算小有名氣了,只是馬世龍不清楚也很正常,畢竟高三了,就算再怎麼不認真學習,也沒有太多時間去關注這些東西。“你多給我寫幾首歌,讓我比他火!”馬世龍顯然被李清歌氣昏了頭。趙安想了想,要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