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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基本原則(五)

委寫這種說明文,歸根結底還是要統一對施恩處置的標準。即便是真有人不明白,寫了說明文之後聯絡實際,大家也都明白了。

畢慶山身為總理,領導各省的省長,所以他先說道:“施恩同志反對黨有關男女平等的決議,這是絕對不應該的。他以龐聰聰同志是女性為理由,要求組織罷免龐聰聰同志的職務,這是嚴重不尊重組織原則的發言。我覺得先停職吧。”

停職是大家都覺得必然發生的結局,畢慶山說完之後其他常委都不吭聲了。大家現在就看韋澤的意思,如果韋澤也表示認同,這個決議就生效。

“停職之後呢?”韋澤問。

“停職之後讓他做出深刻檢查,之後的處置看他的檢查情況吧。”畢慶山說道。

沒有常委求情,也沒有常委把此事與施恩反對建立人大聯絡起來,這讓韋澤有點訝異。難道一篇說明文就能讓常委們有了這麼端正的態度了不成?心中有疑惑,韋澤卻也不能無限的上綱上線,他答道:“就這麼處置吧。”

全國代表會議的會場前面有看板,施恩的處置公告一出,看板前面擠滿了人。接著就是各個省的代表團都接到了通知,一位省長被停職反省,這可是個大事件。有關此事的各種小道訊息漫天飛。

當晚就有湖北代表湖北軍區司令吳遼前來求見韋澤,一見韋澤,吳遼就說道:“都督,施恩同志反對男女平等也是因為他家的事情。搞了婚姻法之後,他二老婆和他離婚了。你說他心裡面沒氣也不可能啊。都督,你能不能放他一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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