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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投身與投機(四)

件事你就當不知道。什麼也別說!”

“呃?為何?”羅大綱訝異的問道。韋昌榮的態度未免有些太奇怪,這不能不讓羅大綱警覺起來。梁長泰在光復軍中不是個有名的人物,自然不可能像東王楊秀清的叔叔那樣生猛。可韋昌榮為何如此在意呢?

韋昌榮問道:“羅大哥,我問你個事情。你覺得梁長泰的弟弟該不該殺?”

羅大綱一時竟然回答不上來,若是把梁長泰的弟弟當作水賊來看,那自然是沒得說,必須殺。但是,把這個水賊當作梁長泰的弟弟,那就牽扯了比較複雜的人事問題,殺了這個人,肯定就削了梁長泰的面子。所以想了想,羅大綱發現自己還真難回答這個問題。不過羅大綱畢竟是五十歲的人了,他換了個角度,“韋軍長你怎麼看?”

韋昌榮沒有因為羅大綱這麼狡猾的回答而生氣,他向羅大綱介紹了一下光復軍的司法體系。光復軍的司法體系中,立法與執法是分離的。立法權當然在光復都督府手中,早在韋澤還是太平天國齊王的時代,這個體系就已經確立了。雖然那時候大夥還不太明確的認識到這點,可韋澤搞軍事法庭的時候,所有的條款透過的時候,高階軍官都要聽管立法的人員解釋法律條款,最終投票拍板。

關於殺水賊的相關法律條款,以及做出在廣東鎮壓各種噁心團伙犯罪的政策,梁長泰身為光復軍的高階軍官,身為光復會的會員,他都參與了討論,並且投票贊成。所以司法體系執行的政策已經法律條款,都是梁長泰自己明確支援的東西。大家都知道梁長泰不想殺他弟弟,可大夥都沒辦法公開說饒過樑長泰弟弟梁長安的話。

當時定軍法的時候,所有參與審定的人都有一個共識,這是韋澤當時毫不留情指出的問題,“若是自家人犯了法,怎麼辦?!”

光復軍現在的司法體系完全脫胎于軍法,在戰場上自家人若是臨陣脫逃,是根本不用考慮法外施恩這等好事的。能夠不牽連家人,大夥就覺得是相當的仁政了。根本不用考慮說殺不殺的問題。

現在大夥都知道初到廣東,若是不能迅速站住腳,倒黴的是整個光復都督府。被清軍奪回廣東,連梁長泰自己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所以從上到下,沒人敢出來說話。

聽了韋昌榮的解釋之後,羅大綱心中更是安定。見識過東王跋扈,見識過東王家屬的胡作非為之後,羅大綱對這種裙帶關係深惡痛絕。他其實很希望能夠透過殺了梁長泰的弟弟來整肅內部紀律,別tm弄得跟太平天國一樣。

羅大綱對韋昌榮表態了,“若是梁兄弟找我說項的話,我就說依法辦事不就行了?”

“關鍵是法律裡面有問題!”韋昌榮指出了最後的關鍵,“早在我四叔當太平天國齊王的時候,就有規定。我四叔身為最高指揮官,手裡面有赦免權!”

“哦……”羅大綱也不知道該怎麼說了。韋澤最為最高領導人,他手裡頭有赦免權到不稀奇。這就跟皇帝能夠下令赦免人一樣,韋澤也自然應該擁有同樣的權力。聽了韋昌榮的話之後,羅大綱終於明白了韋昌榮為何如此謹慎了。如果按照前面所說的關於光復都督府的司法系統的營運模式,梁長泰的弟弟梁長安是死定了,當這件事進入司法體系之後,特別是當法院公開了判決之後,誰都救不了他。

若是梁長泰只是個普通軍官的話,他根本沒機會見到韋澤,自然不可能為他弟弟求得赦免權。但是身為光復軍高階軍官,梁長泰就有足夠的機會見到韋澤。

從韋昌榮到現在所說的內容來分析,韋昌榮不想放過水賊。羅大綱原本就沒有放過水賊的打算,而且知道了水賊是梁長泰的弟弟之後,他更是希望殺一儆百,樹立規矩。即便是梁長泰,羅大綱也相信,若不是水賊是梁長泰的弟弟,他也不會放過水賊的。

“韋兄弟,我不會因為這件事和梁兄弟一起去見韋都督的。”羅大綱鄭重的表態。

然而這個表態並沒有讓韋昌榮特別滿意,看著韋昌榮欲言又止的模樣,羅大綱繼續說道:“你放心,我只是聽說過這件事,但是我是不會向韋都督說任何關於這件事的話!”

聽了羅大綱的這個表態,韋昌榮的態度終於放鬆下來了。他遺憾的嘆口氣,“羅大哥,不是兄弟們心狠。梁兄弟三年前就在梧州加入了我們的隊伍,他弟弟若是到我們這裡求個官職,哪怕是不求官,只是在我們手下混口飯吃,誰能不照顧他一下?現在他幹出這等事來,還是在我們拿下梧州好些日子之後乾的,那擺明了是要和我們光復軍為敵。我四叔是不可能放過他的。若是梁兄弟一個人去求我四叔,那是他看重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