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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略措施。大家都滿懷熱情地投入到“雙百”運動中去。儘管一九五五年發生的“胡風反革命集團案”、“潘楊案件”驚天動地、震驚中外,餘恐未盡——(該案是建國以來驚天大案——1955年在全國清查“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中,一共觸及了2100餘人,其中被撲的92人,被隔離審查的62人,被停職反省的73人。___在這些人員中,被正式定為“胡風分子”的78人,其中定為骨幹分子的23人。在這78名“胡風分子”中,給予撤銷職務、勞動教養、下放勞動等處理的61人。在被逮撲關押的92人中,於1965年、1966年先後被判刑的3人,他們是胡風、天津的阿壠、上海的賈植芳。——另一起是同時發生在北京的“潘楊案件”——1955年4月,中央召開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上海市代表團副團長潘漢年——這位曾被稱為“紅色特工”的神秘人物。此時已擔任上海市委第三書記兼*部長、上海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在會議休會的時間,應朋友夏衍、董青、吳祖光之邀,在東單一家小餐館吃完飯後回到駐地,剛剛躺下,桌上的電話就急促地響了起來。潘漢年拿起電話。電話裡說道:“喂,潘漢年嗎?樓下大廳有人相侯,,請你趕快下來一下。”在黨的會議期間有人來找,不是老熟人就是老朋友,不然就是中央有什麼急事。潘漢年連皮鞋都未來得及換,穿著一雙拖鞋急匆匆地走下樓去。——大廳裡公安部長羅瑞卿與幾位便衣站在那裡。羅瑞卿神情嚴肅地說:“根據*中央與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決定,現在審查你的問題。”——便衣們立刻給這位*八大的代表戴上了錚亮的手銬。——極富傳奇色彩的潘漢年,從此也就傳奇色彩地失蹤了。——潘漢年的夫人董慧,此時只有37歲,是一位風韻猶存的少婦。丈夫的突然失蹤使她如五雷轟頂,這位當年曾陪同潘漢年從事白區工作的“大小姐”,便為潘漢年的事情四處奔波。誰知不久,她就被以“參與潘漢年內奸活動而被撲”。——在潘漢年被撲前的1954年12月,擔任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揚帆在上海被撲,關押幾天後,被送往北京,與後來被撲的潘漢年一同關押。——這就是建國初期曾引以轟動的“潘楊案件”。——這個莫名的“案件”在*以後,與胡風案件一同獲得了*,但潘漢年、董慧、揚帆等屈死的冤魂卻不能再生。————以上文字摘引自法官王文正口述,作家沈國凡採寫編纂的《我所親歷的胡風案》一書第5頁和第11頁)但是,鑑於廣大黨員和人民群眾對國民黨反動派及其派遣特務的憎恨,也鑑於對新中國建設的寄託和嚮往,更鑑於對共產黨和毛澤東主席的無限信賴,對黨的一切方針政策深信無疑。大家一股腦兒地參與到幫黨整風的運動中來,一門心思地投入到社會主義建設的高潮中去。誰也沒有理由、沒有根據地去懷疑中央和毛主席的決策。在各級組織的組織領導安排和動員下,大家滿懷熱情地、善意地、暢所欲言地給各自相關領導提出意見、建議,以至對各自相關的行業、部門的工作作風、思想作風、生活作風等提出批評和建議。遺憾地是,誰也不會料到,開門整風才半個月,正在大家熱烈討論發言的時候,突然會議主持人宣佈休會。又過了半個月,下次開會時,主持人突然宣佈某某、某某的發言是對黨對社會主義的惡毒攻擊。被定為“右派分子”,號召大家批判鬥爭。參會人雖然驚愕,但相信組織上的定性,於是,幫助黨整風的會議變成了反右鬥爭的誓師大會。對“右派們的言論”不分其對黨的好意惡意,不分其對國家有利無利,一概視之為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右派言論。不分青紅皂白,統統加以拒絕,統統加以批判。特別是其中有關國家政治建設和經濟建設的遠見卓識,竟也當做錯誤的、反動的言論加以擯斥,棄若敝屣,這是十分武斷,十分令人寒心的。開始,“右派分子”還是坐在那裡接受批判,後來因為其想不通被弄到講臺上,低頭站著接受批判。再要想不通,就要“騎馬站”、“噴氣式”的姿勢接受批判了。批鬥的目的據說是要其承認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的目的、動機是什麼?是要觸及他的靈魂。許多人想不通,不承認,“不交待”,於是,被宣佈定為“極右分子”,送交司法機關偵查、起訴、審判。有的人實在受不了折磨,用喝藥、上吊等手段自殺了,於是被宣佈“自絕於黨和人民”是“叛變行為”,依然要繼續批判……

隨著反右鬥爭的深入發展,據說上級給各單位下達了“右派分子定額指標”,於是,按照“上級指示”,依據各單位的自定標準,(注意:一個黨的支部書記就可以隨意認定某某是“右派分子”!)上報了應攤名額,全國範圍內由此被定為“右派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