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剛當警察的時候警民關係沒有這麼和諧吧?
裴:比較緊張。那個時候經費緊張,有時候所裡的水電費都交不起,長途電話都不敢打多了。你想這樣的情況,肯定不好開展工作。而現在經費不僅有保障,而且越來越多了,民警待遇也提高了很多。
普通百姓今年一定都有體會,成都今年搞這個社群“三防”建設(人防、物防、消防),基本上沒讓老百姓出一分錢,區上花了一百多萬投到居民住宅區,安防盜傘、防盜刺。我原來掏錢給社群安過防盜門,現在是政府掏錢來安防盜門,現在整個青羊區看不到對著大街沒安防盜門的單元。這次全都解決了。
孟:你說變管理為服務,能具體講講是怎樣一個變化嗎?
裴:我在社群的時候管理七條街、兩條巷子,一千多戶人。從出租房屋這塊來講,是根據老百姓需要來進行出租房管理,不是為了房屋管理去管人民群眾。你房屋出租了,你出租的東西安全不安全,租你房子的人是不是安全,我們民警就去服務。我跟群眾說,你就把我當成是你們家的保安,你們家的房子你不可能每天來一趟,但我可以每天來一趟。原來我們轄區群眾不願意辦出租房屋登記,我就講,我說你家裡有好多家電,安全不安全?租你房子的是什麼人,如果是逃犯呢?我們轄區就有這樣的情況:租了幾天,彩電、冰箱就被搬走了。如果提前對我說了,到公安機關備案了(是免費的,只要你來登個記),就可以保證你這個出租房屋的安全,我可以每天去你家。比如你外出了,你告訴我,裴警官我這幾天不在,把我家照看一下,我就可以每天到你家看看是不是安全;而且你把電話號碼給我,別人家房子漏水到你們家了,我可以打電話找你,幫你解決這個問題。警察不只是破案抓壞人,更多的是在服務上。
裴埠生:一位民警的自我實現(4)
體驗自我實現的快樂
孟:你開始在待遇上有一些情緒,後來是怎樣找到工作樂趣的呢?
裴:公安工作每天都能接觸人,接觸轄區的群眾,我每為轄區群眾做一件事,其實都是我的本職工作,但是群眾都特別感謝我。比如有個老三屆知青,他的戶口一直都在農村,按政策是可以返遷回來了,這麼多年卻一直沒有辦成;找到我,我給辦過來了,從農村戶口變成城鎮戶口了。他特別感謝我。
孟:為什麼以前就辦不下來呢?
裴:因為要查老底子,要辦好多手續,需要好多證明,怕麻煩,就拖下來了。你做一件事,我們老百姓一輩子都忘不了。現在我去轄區,好多群眾看到我,老遠就喊跟我打招呼;我家裡漏水了,這些群眾自發地到家裡幫著維修;我加班回不了家,段上群眾就幫我接兒子放學回家。我在成都沒有什麼親戚,就把轄區群眾當做我的親戚。我每天為他們做事情,他們都特別能記住我。我段上有位殘疾老太太,人家都以為她是精神病,報上都報道過。實際上她是出了車禍,她需要關心,需要交談,她和我在一起就特別能聊,我沒有把她當做精神病,這麼多年我們都處得很好。她和她的家人都很感激我。我從心裡就有一種成就感。
孟:這個時候你覺得什麼級別都不重要了。
裴:是不重要,你當領導是為群眾服務,你不當領導也是為群眾服務,對我來說無所謂,我每天都是面對轄區的單位和群眾,只要得到承認,就是工作成績。我覺得這樣挺好,每天為群眾辦事,我不斷在積累。
孟:積累什麼呢?
裴:舉個例子,我住的撫琴小區,有很多暫住人口,樓道衛生特別差,我可以說九年了,基本上都是我從六樓掃到一樓,每天如此,有時候剛掃完,別人就扔垃圾。我愛人說我,不要我掃。我說我每掃一次就是積德(積累社會公德)一次;他們扔了,我掃了,就又積德一次,所以每次我的心情都特別愉快。在段上也是這樣,我做好事,群眾感謝我,我自己感到我積了一次德,何樂而不為?每次我做群眾工作都特別愉快。你不要去想別人怎麼樣,應該想自己怎麼樣。
孟:你得到那麼多榮譽,其實就是做好了小事。
裴:就是小事,也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我們做好了。2004年獲得“成都市勞動模範”稱號的時候,政府發了三千塊獎金。我管的轄區好多都是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房子,沒院子,樓道也沒門,很不安全,我就把獎金拿出來,給我們轄區沒裝防盜門的單元安上了防盜門。我是群眾選出來的,我就應該回報給他們。他們更感謝我了,給我寫感謝信。後來又得了省裡的勞動模範。可以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