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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部分

女人和親。知道我們殿下對於和親是什麼樣的反應嗎,他把阿拉伯帝國的一個蘇丹,那就好似高麗的國王一樣的人物。把他的腦袋踩在腳下,告訴他再敢提和親的事情,就騸了他!”

一席話立即就說的餘玠的眼睛瞪起來了,他沒有想到那個殿下居然是這樣一個人物。按照他金飽讀了四書一經的標準,那完全就是個活土匪,哪裡有一點皇帝尊榮的感覺。只是想了一想之後,他又完全否定了自己的看法。

因為只消看看眼前的這些,他們已經完全淘汰的火器就該知道,他們有權利不讓其他人說話。恐怕面對他們的超級武力,其他人也只有聽的份,不聽……不聽的結果不用去想了,有如此武力一個小孩子也知道該如何去做。他的嘴唇哆嗦了一下,接著喃喃的吐出來幾個字。

“這麼說大宋真的要完?”

哪知道蒲金書卻在一旁,顯得豪氣縱天的模樣。

“不,我的餘兄,不是大宋要完了。是一個新的中華民族註定要在這片大地上崛起,不要多最多十年之後,所有人都會尊重我們中華民族的每一個人。因為殿下說,犯我華夏天威者,雖遠必誅之!”

87章 真的會審案

不管蒲金書如何說,對於餘玠而言,得到眼前的火器對他來說就是重中之重。他斷定倘若沒有見過這樣的武器,那麼他所構建的防禦體系,根本撐不了多少。而且面對蒙古人那樣強度的進攻時,不懂得這種以“爆炸”代替“爆燃”的火器,那麼大宋的江山實在是危險了。

“……根據我們的經驗,野戰火槍要成排施放才有威力,而且儘管要做一隊接著一隊開槍,以維持火力的強度。還有面對敵方重武武器的時候,要儘量先行摧毀。還有……”

說到還有的時候,蒲金書從自己大宋官服的袖子裡掏出把槍來。當然不是什麼火銃,而是標準的“蟒蛇II型左輪手槍”。這是他自己的防身手槍,雖然在“華夏帝國”裡允許平民擁有槍械,但不允許擁有大威力槍彈。另外就是,槍是需要牌照的,而且持槍者每週需要進行2~4小時的槍械使用安全以及法律教育。

尤其是蒲金書這樣的大員出來,而且是到敵意深刻的大宋境內去,武器自然是要他帶的,而且是直接來自於趙伏波的命令。隨同命令而來的還有一道附加命令,那就是在大宋境內做事的時候,必要時可以向一切不友好的目標開火,唯一要求的就是保證自己的安全。

其實對於“華夏帝國”出門在外的人,無論是官員、軍人又或者商人等等,他們都有一塊金屬牌子。以證明他是“華夏帝國”的人,同時所有非“華夏帝國”的人有義務保障他們的安全,同時有義務尊重他們的尊嚴。至於“華夏帝國”的人則擁有使用武器自衛,保護自己的人身、財產的安全以及尊嚴能夠得到尊重。

因此這塊牌子往往被稱為“殺人執照”,意思是他們在保護自己的安全前提下,殺外國人不算是犯法。這樣的法律,沒有本國自身強大的武力保障,那是絕對不會實現的。不過現在所有沿海的城市、國家都已經逐漸在承認“華夏帝國”的人有這樣的權利,就算不承認派艘軍艦去轟上兩轟也就承認了。

餘玠有些意外的看了一眼蒲金書,不明白為何他要給自己這件東西。

“唔,不是給您的,只是讓你試試,這東西外面的人沒有!”

蒲金書的意思很明白了,那就是在他來看,餘玠這樣的忠誠於大宋百姓,而且有著大量實戰經驗的將帥,絕對是值得收納的人才。固然想在“華夏帝國”成為人才,光懂得四書五經那是不夠的,但想來那些知識對於餘玠這樣的人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困難的東西。

餘玠不是要人把這種話說兩次才能懂的人,他明白蒲金書是在不破壞規矩的情況下,讓自己稍稍領略一下“華夏帝國”真正的武器是什麼模樣。眼前這杯青銅製造的手槍,別說用,即便是隻用看的也該知道,這麼複雜的東西,如果不是威力比火銃大的話,應該不會有人花那麼大的力氣製造出來。

雖然他心中所想的製造,與“華夏島”上的工業化生產完全是兩事,但他的判斷倒是一點也沒有錯。尤其是他在揹著人的時候,放了6槍之後他明白這樣的武器比起火銃來到底強到了哪裡。做完這一切之後,他把手裡的手槍掂了掂,心中猜測蒲金書不會把這樣的武器送給自己,故然有些可惜。但他明白,自己也應該感激蒲金書讓自己從另外一個層面上明白了“華夏軍”的實力。

就如同這左輪手槍,只消看看蒲金書身邊的護衛們就該知道,這些傢伙是一長一短的雙披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