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能和劉德華見一面,早在1997年9月,她父親就借了10000元錢,讓她隨旅遊團去香港,誰知因時間太緊未能如願。
2004年10月,劉德華在北京開演唱會時,她父親又東拼西湊地借了5000元錢,讓林鵑去北京工人體育館觀看,雖然林鵑買到了11排的甲票,但還是沒能靠近劉德華。
為了滿足女兒的願望,2005年9月,債臺高築的林鵑父母只得將一套不足40平米的住房賣掉,讓林鵑第二次隨旅遊團去香港。
這一次,在計程車司機和“華仔天地”歌迷會的幫助下,找到了劉德華的住地。
可是,劉德華並不在家,她只好留下自己給劉德華的信,失望地回來了。
但是,至今她都沒有收到劉德華的回信,於是2006年1月,她又辦了去香港的“港澳通行證”,準備4月份再去香港。
3。“華仔天地”天地寬(4)
“如果實在湊不到女兒去香港的錢,我就去賣腎”。
說這話的時候,林鵑父親十分無奈。
因為林鵑曾對父母說:“如果今生見不到劉德華,我決不嫁人!”
後來,蘭州有醫生告訴林鵑父親,私自買賣人體器官屬違法行為,老人只好放棄賣腎,林鵑也只得取消4月去香港的計劃。
據報道,這件事情已經傳入劉德華耳中,他表示未收到林鵑給自己的信件。
在接受內地電視臺駐港記者的採訪時,劉德華說:“其實,我很不開心,如果一個女孩子因為喜歡我,而做那麼多傷害爸爸的事情,我覺得有一種遺憾,(忽略了)一種我們所說的社會責任,我希望媒體把這件事情好好的整理出來。
如果真的要見我的話,可以透過我的歌迷會,在我不同的活動上都可以。
如果在金錢上面有問題的話,(其實)在我的歌迷會里面,有很多(歌迷經濟困難),我們沒有收他(們)的錢,我們調查之後,覺得她真的喜歡我,然後也沒錢,那我們也會讓她進來。”
好在林鵑2005年10月去香港時,雖未見到劉德華,但“華仔天地”歌迷會吸收了她為該會會員,今後,她有機會參加“華仔天地”歌迷會的活動,並可以透過健康的追星之路,與劉德華見面。
除了林鵑這樣的典型事例,更有個別少女不僅對劉德華心馳神往,而且將這種心中的思念化作行動,把劉德華的名字刻在自己身上。
聽到這樣的訊息,劉德華更是驚訝萬分,他透過媒體向歌迷發出呼籲,告誡歌迷千萬不要再這樣做,因為刺名於面板上,會對身體造成不應有的損傷,他希望以往做了傻事的歌迷儘快痊癒,待傷口癒合後不要再有類似的不理智的行為。
他耐心地對歌迷講道理,說:在身上刻字,也許並不能說明什麼,但學生們有這樣的行為,無疑會使家長感到不可理解,並會對孩子們的熱情持否定態度,甚至由此而影響到整個歌迷群體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因此,他真誠地規勸歌迷要端正態度,多參加有益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
聽說,在自己的歌迷之中,有些孩子放鬆學業、無心向學,甚至經常逃學,劉德華感到責任重大,他要以自己榜樣的力量去影響孩子們,使他(她)們走上健康的成長之路。
回想自己的學生時代,雖然成績並不很差,但是,當年確實未曾刻苦攻讀,而是全憑小聰明考試過關,日後想來,終覺有些遺撼。
因此,成名以後的劉德華始終對讀書有著很大的興趣。
在各種適當的場合,他都不失時機地宣傳讀書的重要。
他在自己的母校設立了以自己的名字為名的“劉德華獎學金”,不僅如此,他還在“華仔天地”歌迷會設立了“學業進步獎”,並倡導學業優異者才能成為會員的入會標準。
這對絕大多數會員都是正在求學期的青少年來說,無疑起到了不小的激勵作用。
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
在繁忙的工作之餘,劉德華自己首先做到經常看書學習,用書本的知識來充實自己。
他還告誡歌迷會的會員說:“希望我的影迷也能明白讀書的重要,我便安慰了”。
影迷、歌迷對自己的偶像也有要求,他們要求劉德華戒菸。
對此,劉德華欣然應允。
此後,“華仔天地”成立了一個“查證組”,專門監督會員的學習情況,每個學期下來,會員的成績單都要交給“查證組”過目。
在“華仔天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