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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他們是害死文氏夫婦的罪魁禍首——”

他打斷我,並不等我說完:“這是秦王會的事,無需勞煩外人。”

我搖頭:“他們兩個以如此暴烈的手法自戕而亡,就是為了擺脫倀鬼的漁獵。我佩服這樣的英雄好漢,必須為他們報仇。”

這人再度揮手:“江湖上,各掃門前雪是唯一的生存原則。他們是我的人,要報仇,輪不到別人。”

我猜到他就是秦王,可惜他來得太晚,沒有救下文牡丹,才導致了文氏夫婦的慘死。

“好。”我沒多說什麼,也不想在這種大人物面前刻意表現什麼。

大家身份不同、目標不同,所以道不同不相為謀,更不需要走得太近。文牡丹希望我成為秦王的臂助,但那只是他一廂情願,不但是我,就連秦王也沒有這種意思。

我向後退,走到靠近咖啡館的廣場一角,找了個柴堆坐下。

秦王並不顧忌我在旁邊觀戰,慢慢走向蒿草深處。起初,蒿草只沒到他的腰間。當他越走越快、越走越遠,很快就消失在樹林之中。

他像一陣風,吹到哪裡,哪裡的樹枝就急遽地抖動起來,顯然倀鬼正在向他瘋狂合圍過來。

我不擔心秦王,只擔心連城璧。

秦王雄才大略,統領秦王會上下,具有橫掃一切的戰鬥力。走到哪裡,敵人要麼風捲殘雲一般遭到誅殺,要麼望風而逃,不敢接戰。

連城璧則不然,她是秦王的女兒,必須承擔同齡女孩子聽都沒聽過的巨大壓力。

別的不說,單單一個言佛海,就足夠她頭大了。現在,沒有任何好辦法安頓言佛海,殺不得也放不得。

秦王闖入草叢十分鐘,倀鬼的反抗越來越微弱,已經被他屠殺殆盡。不過,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左前方、右前方的高處,似乎又有新的危機來臨。

兩個方向各有五個人聯袂而來,雖然都是遊客打扮,但他們走路時的矯健步伐卻將真相暴露無遺。十個人不但是江湖高手,而且目標很明確,瞄準的是草叢中的秦王。

我沒有學過“抓風辨吉凶”,但這十個人的帶來了一股狂飆一般的澎湃殺機。如果是在鬧市之中,江湖人行事總會有所顧忌,並且刻意收斂著自己的殺氣。此刻不同,山川遼闊,空曠無人,任何人都可以肆無忌憚地展示最強大狂野的一面。

十個人越走越快,到了最後,竟然全都施展出踏雪無痕的輕功,全力飛奔,只有雙腳腳尖偶爾觸地。只過了幾秒鐘,他們就站在了小廣場上。

甫一站定,有人便發出了清越的長嘯聲,其餘九人依次發聲,高低長短各不相同,漸漸融合成了一曲鏗鏘激昂的古調。

這種在戰鬥開始前長嘯助威的方式流行於春秋、戰國、兩漢、唐宋年間,至今已經很少見到。

秦王仍然身在草中,這邊守株待兔的陣勢就已經擺好了。

我站起來,五指發力,握緊斬骨刀。

看在連城璧的面子上,我必須站在秦王這一邊。

“小兄弟,不要動。”我身後忽然有人低語。

我沒回頭,腦子一轉,立刻聽出那是沈鏡的聲音。

“這是京城燕王府和秦王之間的戰鬥,外人不知深淺,伸手無益。”沈鏡繼續說。

“不要乘人之危,好不好?”我問。

沈鏡低聲笑起來:“乘人之危?如果你真正看過秦王的出手,就知道到底是誰乘誰之危了。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鉤,何當金絡腦,快走踏清秋——‘燕王府二十飛騎’只趕來十人,我連三成勝機都沒把握,你還要諷刺我們是乘人之危?”

我不知此話是真是假,只得搖頭:“沈先生,你這樣說的話,我就先坐下,做個鑑證。”

沈鏡從我身後繞出來,跟我一起,並肩坐在柴堆上。

“要不要啤酒?”他從口袋裡掏出兩罐趵突泉黑啤,“從咖啡館裡拿的,邊喝邊看戲。”

我接過一罐,砰地一聲啟開。

沈鏡對我沒有敵意,所以啤酒是乾淨的,我很放心。

“小兄弟,我們只看,不動手,可以吧?”他問。

我點頭:“好。”

他向我舉起啤酒:“豪爽,走一個。”

我們碰了碰啤酒罐,各自喝了一大口。

“什麼時候有機會去京城?我請你吃烤鴨、喝啤酒,酒肉管個夠。”他說。

我嘆了口氣:“沈先生,我其實無意捲入江湖紛爭。如果單純吃肉喝酒,我可以奉陪你到天涯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