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尋想要在其中獲取利益非常困難,說不定還要再次受傷,他不想冒險。
可就在此時,異變突生,一道腥紅的半月氣勁橫掃而出,一下便將三道金色劍刃破碎,餘威不衰,景緻向著男子斬去。
寶座上的血色骷髏出手了!
一切快到不可思議,眨眼的功夫,金色劍刃就破碎成了千萬片。化成點點金光,消散於黑暗虛空中,狹長的猩紅氣勁在男子身上透體而出,將他一斬而過。
身著金屬鎧甲的男子並無異樣,臉色依舊張狂兇惡,手持著金色大劍,反手提在身前,做著防禦的動作,縱使如此,他依舊沒能防禦住血色骷髏的一擊!
“傳 化!”
男子彷彿一隻受傷地獅子,噗的一聲。一口逆血夾雜著小塊內臟被他吐了出來。看他的樣子,竟是受了垂傷!
血色骷髏緩緩站了起來,順著臺階一步一步向下走著,空蕩的眼眶中幽藍色魂火沾染上了一層血光,轉瞬間便成了猩紅之色。
血色魂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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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書友提問,為什麼方尋“欺軟怕硬。”遇到危險就要逃跑?一般曉宇不會將這種東西放在正文下,這次例外。
首先,欺軟怕硬是生物的本能選擇,不管我們贊成與否,它都存在,根本不需要解釋。遇到危險逃避,迴避死亡、受傷,這也是生物潛意識的選擇。其次,方尋並沒有什麼東西需要他堅守,如果有需要 即使孩子也不會退縮,這是個很淺顯的道理,誰都明白。
當然,說句不怎麼上臺面的話,大家看書就是為了爽的,可能曉,宇設計的情節真的不夠巧妙,沒有讓大家看爽,這是我的問題,我承認是曉宇疏忽。
事實上,如果那位書友看了下一卷的卷名就不會這麼說了,這是更新問題。我也檢討。
一個人想要改變,不只是說說而乙,前面三十幾萬的鋪墊曉宇感覺已經夠了,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叱吒風雲吧!
密室是曉宇幾本書中成績最好的一本,雖然仍是撲街,只有幾百訂閱,可我還是想寫完,好好寫完。
如果有類似的問題,大家一定要提醒我,人無完人,曉宇承認《密室》有很多硬傷,如果可以,我會盡量修正。
最後,支援正版,我受崇拜!求個訂閱先,,
第十六章 靈性
這個念頭在方尋腦海中一閃而過。
血色骷髏魂火由幽藍轉為猩紅。方尋一下什麼都明白了,它剛才一定是故意掩藏實力,趁著男子放下戒備,從而一擊礙手!
“居然還會耍這種瞞天過海的手段,智慧與一般成年人有的一拼了”。
方尋心中暗暗砸舌,後退的步法越發地加快了起來。早聽蕭瑟說過,四階的怪物和之前的怪物有很大不同,它們會與進化者一樣獲得傳說能力。實力強大無比,是一個質的提升。
“老子操你屁眼,敢跟老子耍這種把戲
身穿鎧甲的男子大肆咒罵著,從脖頸上掏出一條項鍊,看上去像是守護項鍊,的樣式。不過此刻項鍊上什麼也沒有了,只有一條絲線還掛在他的脖頸上。守護項鍊,救了他一命,卻也耗盡了威能,被血色氣勁碾成了齏粉。
場中的一眾骷髏已經從月才的爆炸中恢復了過來,個個眼眶中魂火舞動,似是憤怒異常。
只是在血色骷髏面前,它們均是保持著恭敬地姿態,默默退開丈許遠,與血色骷髏讓路。
血色骷髏不緊不慢地走著,手中並未持有骨劍之類地武器,渾身卻散發著邪惡而冰冷的氣息,像只千年孤魂,每前進一步,就給男子造成巨大的壓力。
“媽的。虧了”。
身穿鎧甲的男子面色泛白,一咬牙,反手一抹空間卡,取出一支淡紫色的試管,想也不想就塞入了嘴中,因為時間有限,他甚至未將瓶塞除去,就那麼將整咋,試管放入了嘴裡,如咀嚼冰塊一般,咔嚓咔嚓的嚼了起來。
“夠狠”。
方尋微眯著雙眼,默默欣賞著男子堪稱瘋狂的舉動。
在此之前,他早已停下腳步。儘量將身體埋入陰影中,暗運功訣,收斂了周身一切氣息。為的就是不引起那具四階怪物的注意,否則他必死一無疑。
雖然方尋不知那淡紫色藥劑有何用途,但是他明白,如果不出意外,那名身穿鎧甲的男子死定了。
方尋只露出一絲目光。掩藏於黑暗中,饒有興致地注視著前方。他有著四階實力地血色骷髏為何會有徑直走向男子,方尋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