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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一個時間嚇醒,而第四天,則會要了那個人的命;

第三,藍田宇是第一個受害者,他在第一天(星期二)做噩夢後就把這件事講給了吳浩軒聽。而講給我聽,是在他第三天(星期四)做噩夢之後。所以吳浩軒成為藍田宇死後的第二個受害者,而我因為晚兩天知道這件事,而成為第三個受害者。這樣看來,知道了這件事的人大概都會出現同樣的狀況。

寫到這裡,我好像理清了思緒。我放下筆,思忖著——任何事情都應該是有緣由的,這件事也不會例外。這個“噩夢”以一種極富規律的方式將人殺死在夢中,肯定是有什麼原因。只要找到了事情的根源,說不定就能發現破解的方法,避免在“第四天”死亡!

對了,想到這裡,我不禁心頭一顫——如果這個噩夢的目的僅僅是要將人嚇死在夢中,為什麼要連續做三天之後,才在第四天晚上“下手”呢?為什麼不直接就在第一天晚上?而且,為什麼前三天要在同一個時間把人嚇醒?這樣有什麼意義嗎,是不是在暗示著什麼?

突然間,一個突如其來的念頭從我的頭腦中閃現出來——這種狀況,會不會就是傳說中“託夢”?也許是某種靈異的力量想透過“託夢”這種方式達到某種目的。而它給了三天的期限,如果三天之內那個人沒能辦到所託之事,它就將其殺死,並將目標轉移到下一個人。

會產生這種想法,我自己都嚇了一跳,並覺得荒謬絕倫,但此時此刻,我無法想出更合理的解釋了。目前,我覺得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找到這件事情的根源,並解開噩夢所隱藏的秘密。

可是——該死!我忽然想到,我剛才醒過來的時候,完全不記得夢境的內容了,就跟之前藍田宇和吳浩軒說的一樣,我只記得有種異常恐怖的感覺向我襲來,將我驚醒,其他就什麼都想不起了——如果我連這個噩夢的內容都無法探知的話,那其它的不就全都無從說起了?

焦躁地思索了一陣之後,我緊皺著的眉頭漸漸展開了——對了,我幾乎都忘記我的職業了。我是心理學老師啊,普通人無法回憶起夢境的內容,但我運用心理暗示法的話,應該一點都不困難的。

7,初入夢境

很顯然,我沒心思再去上班了,我打電話跟學校請了三天的病假,然後就一天都呆住家裡做些無聊的事情。這真是種充滿矛盾的折磨——我既害怕夜晚的來臨,又期盼著白天早點結束。就像是一個病人既懼怕外科手術,卻又期望著透過手術把病治好。好不容易,我終於熬到了晚上,9點鐘的時候,我開始做睡前的“特殊準備”。

我來到衛生間的大鏡子前,盯著鏡中自己的眼睛,在絕對安靜的環境下,全神貫注地輕聲對自己說:“今天晚上,你也許會做一個噩夢。記住,從進入夢境的那一刻起,你必須記住夢中的所有內容,即使醒來後也要記得。這對你來說非常容易,從你在夢中看到第一個場景開始,這個暗示便開始生效。”

我將這段話反覆默唸了二十遍,直到我感覺昏昏欲睡——而這就意味著自我催眠開始生效了。我保持著這種狀態慢慢走到床邊,幾乎在躺下去那一瞬間就睡著了。

朦朧之中,我置身於一棟建築物內。

這裡昏暗、破舊,空無一人,我在走廊上緩慢地行走著,然後不由自主地進了一扇門。門內有低矮的講臺,斑駁的黑板以及幾十張樣式陳舊的課桌、板凳。這裡分明就是一所學校的某間教室。是我現在所在的學校嗎?不,我所在的高中要新多了——可是,我為什麼會有種十分熟悉的感覺?

漸漸地,我走到教室右側的窗前,往下一看——下面的操場看起來更加眼熟——這不就是我們學校的操場嗎。只是沒有嶄新的塑膠跑道,也沒有新建的室內籃球場,而是一片泥地。偌大的一片操場空空蕩蕩,一個人都沒有……

不,我現在才看見,操場的右側,有一個沙坑,就是體育課用於跳高跳遠的那種沙坑。沙坑的旁邊蹲著一個七、八歲左右的小男孩,背對著我在那裡玩沙。

也許是睡覺之前的自我催眠起了作用,我現在居然意識到了自己正在做夢,而且潛意識告訴我,那個沙坑旁的小男孩就是關鍵所在!

我在夢中能保持自主,能控制自己的行動!我的心臟怦怦亂跳,迅速地走出那間教室,然後奔下樓梯。來到操場。現在沙坑旁的小男孩就在右側離我大概幾十米遠的地方,仍然背對著我。我快速地向他走了過去。

就在這時,我陡然低下頭來看了一眼,猛然發現腳下的泥地裡沁出了鮮紅的液體,是血!我正感驚愕,耳朵邊突然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