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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於是,第二天報社的同事看到劉琳拉著我的手走進了辦公室。她用驕傲的神情向大家宣佈我們談戀愛了。我不知道自己當時是什麼樣的表情,一定看起來挺可笑的。

我和劉琳就這樣開始談戀愛了。經過那個夜晚之後,劉琳在我面前像是換了一個人——霸道、蠻不講理。當我不順從她的意思時,她總是說:“我把處女身給了你,你得聽我的。”這句話比尚方寶劍還管用,只要她這麼一說我就沒了脾氣。是啊,世界上還有什麼東西能比女人的處女身更珍貴的,我似乎找不到理由不順從她。

此後,我做了同事們都認為是正常的、順理成章的事——我和劉琳結婚了,並且在她的計劃下有了孩子。

說實話,這些年來我一直試圖和她建立愛情,可是屢戰屢敗。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每當她覺得委屈覺得我對不起她的時候,她不是和你擺事實講道理,而總是說什麼當初她把一切都給了我,可我卻這麼對待她。類似這樣的話我聽膩了,聽噁心了。我不知道她有什麼理由揪著當初的事情不放,如果說在當時那種情形下我是必須負責的,那我已經負責了——和她結了婚。但婚姻總不能靠那種可笑的理由來維持,沒有感情沒有愛的話,我怎麼可能會對她好?

我得承認一點,劉琳的確很愛我,可是她的愛完全是牢籠式的,她不准我和別的女人有來往,也不允許我晚上和朋友出去喝酒,總是想把我整天綁在家裡。她根本就不懂得什麼是愛,也根本不懂怎麼做好妻子。她很懶,很少做家務,而且也不知道怎麼把自己打扮得有活力一些,嫵媚一些。她也不懂得怎麼在床上滿足男人的需求,說白了,她在家就像一個霸道的老太婆。在我看來,她之所以會變得如此霸道,主要還是因為她在心理上認為,我當年酒後亂性破了她的身子,她給了我她的第一次,所以就有理由在我面前作威作福——這就是她要挾我的本錢。真可笑!起初我會讓著她,但後來我脾氣就越來越不好了,前些年我還打過她。我是記者,也算是有點文化的人,我承認打老婆是不對的,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我對她越來越厭惡。有了小孩以後我很少和她發生關係。

因為小孩的緣故,我拖了許久才提出離婚,她死活也不答應,併發誓會改變,但過後還是變回老樣。去年九月,我們離婚了。

這就是我那可笑的婚姻,我不知道像我前妻那樣的女人多不多,但我知道有一些女人是有“處女情結”的。她們以為給了男人第一次就意味著自己做出了莫大的犧牲,就有理由得到回報。要我現在來說,別管男人還是女人,都別太把第一次當回事了,感情才是最重要的,沒了感情也就沒了一切,處女又算得了什麼?

老婆不是處女

人壓抑的幾秒鐘過後,文君故作鎮定地揚起臉,用略微有些發顫的聲音說:“我老婆跟我的時候當然是處女了,這還用問,明擺著的事情嘛。”

文君是我的朋友,他外形俊朗,風度翩翩。畢業於一所名牌大學,三十出頭卻已是一家上市公司的財務總監。他不僅事業成功,而且有一位漂亮、賢惠的妻子。

但這位老兄卻不知足,整日裡沾花惹草,放浪形骸。有一次,他沾沾自喜地對我說,他“經手”過的女人達兩位數,其中還有不少女人為他獻出了處女身。就是這樣一個平日裡沒心沒肺、自詡風流的男人,不久前卻在一次朋友聚會上鬧了個大紅臉,原因是和“處女情結”有關。

那是一次親密朋友間的聚會,都是男人,也都喝了不少酒,聊天時自然少不了會說些“葷”話。席間有一人對文君的風流豔事頗為好奇,要他說說目前為止一共“消滅”了多少處女。話音未落,眾人也都跟著起鬨,非要他老實交待不可。可想而知,在這種場合下,男人大都喜歡炫耀自己這方面的“戰績”,文君當然也不會讓大家掃興。他點起一支菸,神采飛揚地講述起自己獵豔的歷史。他講得是眉飛色舞,渾然忘我,眾人也都聽得精神抖擻、興趣盎然。席間更有性格直爽的朋友羅君一邊聽,一邊掰著手指頭幫他記數,並不時追問故事細節,以及女主人公的年齡、身份、相貌等等。等文君洋洋得意地敘述完畢,眾人早已聽得如痴如醉,一個個都捶胸頓足,自愧弗如。後來,羅君向大家彙報他的統計數字:“被文君消滅的處女總人數為六人,其中四個是女大學生。”

眾人聞此,隨即哈哈大笑,並紛紛向文君敬酒致意,稱其為名副其實的“採花大盜”。文君則做出一副春風得意狀,向眾人拱手謙讓。但未等文君收斂住笑容,羅君卻神情詭異地看著文君說:“不對吧,是不是還漏了一個,你老婆難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