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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3部分

於安全考慮,特別是飛行安全,飛行員每飛行一段時間(一般是按照起降架次與總飛行時間計算)之後,都會獲得休假機會。戰爭時期,這一人性化的制度肯定被取消了,只有飛行員主動提出休假請求,而且所在航空大隊的指揮官確實認為有必要休假,才能獲得休假的機會。到2058年2月底,還沒有1名轟炸機部隊的飛行員提出休假請求。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也沒有出現過因為飛行員過於疲勞而導致飛行事故。由此可見,飛行員的精神狀態不是問題。

事實上,需要“休假”的不是飛行員,而是轟炸機。

在與空軍合併的時候,天軍接受了2個級別的4種型號的轟炸機,只是到戰爭爆發的時候,天軍只保留了1個級別的2種轟炸機,即H…15F與H…15M。前者是專用的戰略轟炸型號,即能夠攜帶配備了核彈頭的戰略巡航導彈,並且執行戰略轟炸任務,總共72架。

後者是按照《倫敦條約》的規定,除掉了戰略轟炸系統(主要就是啟用核彈頭必須的火控系統與高精度慣性導航系統)的“常規轟炸機”,總共120架。當然,必要的時候H…15F也能夠攜帶常規彈藥執行轟炸任務。雖然這2種轟炸機的用途不完全一樣,但是因為採用了相同的機體,所以效能大致相當。按照設計指標,H…15起降5次就應該進行1次維護,每4次維護後就應該進行1次全面檢修。而每4次全面檢修之後就應該停飛檢修,每4次停飛檢修之後就應該返廠大修,而返廠大修4次之後就得退役。也就是說,H…15的起降壽命在3000架次左右,按照平均每架次飛行6個小時計算,飛行時間在20000小時左右。相對而言,這個指標並不低,不但超過了之前的所有轟炸機,還超過了一些戰鬥機。問題是,要想達到最大設計使用壽命,就得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維護保養。在高強度的作戰行動中,別說送會飛機廠進行大修,就連停飛檢修都難以保證。

根據天軍的作戰記錄,在“圖蘭風暴”行動中,參戰的近150架H…15總共執行31000餘架次作戰任務,平均每架轟炸機飛了210次。如果按照正常維護的標準,至少需要進行1次停飛檢修,也就是在有條件(主要就是無塵機庫)的基地進行部分拆解,然後由部隊的技術人員進行全面檢查,而這個工作至少需要5天時間。事實上,戰役期間,沒有1架轟炸機停飛檢修,全都在超限制使用。正是如此,在這場戰役中損失的9架H…15中,8架與維護不到位有關,只有1架是因為地勤人員操作失誤而引起的。

當然,轟炸機也不是不能超限制使用。

不管怎麼說,轟炸機也是工業產品,而這隻要是工業產品,其效能指標就有冗餘。在正式定型前的極限測試中,H…15就達到了連續使用近3000個小時,即起降500個架次不進行全面檢修的記錄。

問題是,任何超限制使用都會對轟炸機的壽命、效能等產生嚴重影響。

那架H…15連續飛行500個架次的直接後果就是在完成測試之後就報廢了。顯然,這樣的結果肯定是天軍無法接受的。為了不讓100多架H…15報廢,在“圖蘭風暴”行動後,天軍讓所有轟炸機停飛,接受全面檢修。部分轟炸機還送回飛機廠,由製造商進行更加徹底的檢查與維護。

毫無疑問,近200架轟炸機不可能一起接受檢修,也不可能同時完成檢修。

正是如此,在2月底到4月底之間,特別是在進入4月份之後,天軍就讓完成了檢修的轟炸機前去轟炸馬里亞納群島。

到4月25日,最後一批H…15M才完成檢修,交付天軍的作戰部隊。

問題是,到這個時候,陸軍在大陸戰場上的第二輪進攻戰役也被提上了日程安排,而且按照袁晨皓的意思,要想在夏季到來的時候、也就是6月底之前發起第三輪進攻,就得趕在5月10日之前發動第二輪進攻。

也就是說,到時候天軍的轟炸機又得回到大陸戰場上。

因為轉場部署至少需要2天(支援陸軍作戰時,轟炸機部署在共和國西北地區。支援海軍作戰時,則部署在東南地區,而且肯定要在地面部隊發起進攻前投入戰鬥,所以天軍轟炸機部隊對馬里亞納群島的轟炸行動最多持續到5月7日。事實上,這也正是轟炸行動從4月27日開始的主要原因。按照海軍制訂的戰役計劃,登陸前的轟炸至少持續10天,為安全起見,最好留出1天的調整時間。因此至少計劃用時11天。

如果海軍攻打的是迪戈加西亞,這還不是問題。

從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