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魯拉賈帕尼的行動速度仍然不夠快,而且下達的命令有漏洞。
戰爭爆發後,印度陸軍就按照計劃,讓駐紮在大吉嶺(位於印度東部地區,緊鄰錫金)的2個步兵師與1個裝甲旅向錫金進發,增援駐紮在錫金境內的印軍。
雖然印度陸軍的反應速度並不快,3支部隊直到11點40分才做好準備,但是大吉嶺距離錫金僅有一線之隔,部隊出發後,30分鐘之內就能越過邊境線,進入錫金境內。也就是說,在魯拉賈帕尼下達停止前進的命令時,印軍增援部隊已經進入錫金境內,而且即將到達錫金南部的辛塔姆。
魯拉賈帕尼錯就錯在不應該讓部隊停止前進,而應該讓部隊撤回營地。
2個共兵師與1個裝甲旅,雖然規模不大,但是已經從實質上構成了增援行動。
12點45分,也就是魯拉賈帕尼下達部隊停止前進的命令時,裴承毅已經將無人偵察機拍攝下來的照片發給了總參謀部。
此時,項鋌輝剛剛回到北京,正在前往元首府的路上。
收到裴承毅發來的訊息,項鋌輝終於鬆了口氣。
按照王元慶訂下的戰爭計劃,只有在印度再次出兵錫金的情況下,共和國陸軍才能越過邊境線,進入印度境內,佔領重要軍事目標。
項鋌輝沒有越俎代庖,而是決定請示了元首之後再聯絡裴承毅。
畢竟事情已經發生,印度無法抵賴,早打晚打都差不多。戰爭打到這一步,元首肯定有新的指示,搞清楚元首的意圖之後再做出決定,才能避免犯錯誤。
卷十 龍騰九天 第57章 關鍵一步
項鋌輝趕到的時候,王元慶正在與顧衛民、顏靖宇等人商討政府工作。
戰爭已經爆發,法理方面的問題並不大。為了準備這場戰爭,早在2033年,王元慶與顧衛民就向全體代表大會提交了《涉外事態安全法》,其中明確規定,為了維護盟國利益與周邊局勢,政府可以在必要的時候採取軍事行動。嚴格說來,這部法案並不完善,存在很多漏洞與缺陷,比如沒有明確界定在沒有經過全體代表大會批准的情況下,政府可以調動的軍隊與軍事行動的規模。年初時,經王元慶同意,顧衛民向全體代表大會提出了修正案,只是修正案還在討論之中,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年初才能進行投票表決。因為出兵錫金,屬於穩定周邊局勢的軍事行動,所以王元慶可以直接調動共和國的軍事力量。
戰爭繼續打下去,法理問題就比較嚴重了。
雖然王元慶可以以維護周邊局勢為名,出兵印度,甚至打垮印度的軍事力量,但是在沒有得到全體代表大會授權的情況下,王元慶不能向印度宣戰,更不能對印度進行實質性的軍事佔領。
由王元慶發起的政治改革,最終限制了王元慶的權力,也算得上是實質上的進步吧。
王元慶把顧衛民找來,就是要解決法理上的問題。準確的說,是希望藉助顧衛民在全體代表大會上的影響力,儘快讓全體代表大會授權元首發動針對印度的軍事行動,從而為王元慶向印度開戰鋪平道路。
沒有法理依據,政府工作也很難進行。
在全體代表大會授予元首戰爭權之前,王元慶無法讓國家進入戰爭狀態,也就無法讓政府發起戰爭動員。王元慶能做的,只是讓顏靖宇在政府的許可權範圍之內進行戰爭準備,比如調動由中央控制的國營企業的資源,透過政府影響力調動民間資源等等。
三人討論得很激烈,顧衛民與顏靖宇都對王元慶的做法很不理解。
針對印度的戰爭計劃早就確定了下來,各方面的準備工作早已就位,別的不說,僅僅是與戰爭有關的宣傳工作就進行了3年,比如從2032年開始,共和國各大新聞媒體就以紀錄片的方式報道了錫金游擊隊為了爭取民族解放與國家獨立,數十年來艱苦卓絕的武裝鬥爭經歷。
按照顧衛民的說法,完全不應該在最後關頭被法理所限。
討論中,顧衛民其至一再暗示,只要王元慶在全體代表大會上提出戰爭請求,投票表決就會獲得透過。
不管顧衛民怎麼說,王元慶都是不為所動。
這也正是顧衛民最不理解的地方。雖然堅持法律基礎並沒錯,但是元首在適當的時候發揮影響力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以王元慶在國內的威望,只要提出向印度開戰,絕大部分代表都會支援。可是王元慶卻不願意在這個時候發揮影響力,堅持要求全體代表大會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進行投票表決。
顏靖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