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兩年,即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正月,在許縣發生了另一起謀反事件,這一次規模很大,影響也很大。
參加這次謀反的有太醫令吉本、少府耿紀、司直韋晃、關中人金以及吉本的兩個兒子吉邈、吉穆等人。
太醫令隸屬於少府卿,負責皇宮內的醫療保健工作,是司局級幹部,吉本本人情況不詳。少府卿是太醫令的頂頭上司,九卿之一,正部長級,負責宮內事務,相當於清代的內務府,耿紀原來在丞相府當過處長(丞相掾),得到曹操的賞識,提拔他擔任了侍中、少府聊。
司直這個官名不常見,但卻相當了得,這也是部長級(比二千石)高官,最初是漢武帝時期設定的,輔佐丞相檢舉百官的不法行為,算是紀檢工作,後來撤銷,根據《後漢書孝獻皇帝紀》記載,建安八年(208年)又重新設定,職責是督察、檢舉朝中的百官(督中都官)。
金父子職務不詳,但他們不是普通平民,他們出身於京兆尹(今陝西西安一帶)的金氏家族,這個家族出過跟袁紹一家有親戚關係的金日等名臣。金與曹操的心腹近臣王必關係很好,王必此時擔任丞相府的秘書長(丞相長史),但不在鄴縣供職,而是受曹操派遣領兵負責許縣的守衛工作(典兵督許中事),是掌握許縣局勢的關鍵人物。
據《三輔決錄注》介紹,這幾個人之所以結合在一起,是因為“睹漢祚將移,謂可季興,乃喟然發憤”,也就是想亂中奪權。他們的具體計劃是,利用金與王必的私人關係,想辦法藉機控制王必,或者把王必殺了,之後挾持天子佔領許縣,然後引當時坐鎮荊州的關羽為後援,伺機成事。金先派人設法潛入王必的軍營作內應,因為平時關係不錯,王必並無防備。夜裡,吉邈等糾集了門人、家僮共一千多人突然火燒王必的營門。金的人在裡面作內應,事發突然,王必倉促應戰,結果被射傷了肩膀。王必不知道是誰挑起的叛亂,帶傷逃了出來,因為平時與金關係最好,竟然投奔到金處,可笑的是金不知道來的是王必,還以為是吉邈等人回來了,黑暗中對王必喊道:“王秘書長是不是死了?咱們的大事看來要成了(王長史已死乎?卿曹事立矣)!”
王必一聽嚇壞了,趕緊改投他處。據《三國志》記載,王必後來在負責穎川郡屯田工作的中郎將嚴匡的幫助下,將叛亂平息。
但是,王必傷勢很重,十多天後不治身亡。
據《獻帝春秋》記載,參與此次叛亂的耿紀、韋晃等人全部被抓,曹操下令將他們就地處死。行刑之前,耿紀喊著曹操的名字叫道:“曹操,只恨我做事不周,被這幫小子給耽誤了(恨吾不自生意,竟為群兒所誤耳)!”韋晃一邊跺腳一邊抽自己的臉,表示心有不甘(頓首搏頰,以至於死)。
《山陽公載記》還說,曹操聽到王必的死訊,“盛怒”。王必的地位不是很高,但卻是曹操絕對的心腹,他很早就跟隨曹操,類似於家臣的角色,當年通使長安的重任就交由他來完成。
曹操命令在許縣的漢室百官全部到鄴縣來接受審查,讓當晚參與救火的站在左邊,沒有救火的站在右邊。大家還以為凡參加救火的人不會有罪,於是大部分人都往左邊擠。哪知曹操的思路剛好相反,他認為半夜沒有跑出來參加救火是正常反應,跑出來的人恐怕都是想參加叛亂的,於是把站在左邊的人都殺了(召漢百官詣鄴,令救火者左,不救火者右。眾人以為救火者必無罪,皆附左。王以為不救火者非助亂,救火乃實賊也,皆殺之)。
後面這條記載很有名,也最能反映曹操的奸詐和殘忍。但細想一下卻不大可能,儘管在漢室名義下的百官此時已所剩餘無幾,但他們在社會上的影響力仍然不能低估,曹操如此輕率地說殺就殺,實在不大可能。不過,藉著審理這樁案件,深挖幕後指使,將案件擴大化以藉機清除那些平時有不滿情緒的人,倒是有可能。
這次謀反事件餘波未定,第二年即建安二十四年(219年)的九月,發生了影響更大的魏諷謀反事件。這件事發生在曹操的大本營鄴縣,鍾繇、張繡、王粲、劉、繁欽、楊俊等曹操身邊的人,要麼因此事被免官、降級,要麼有親屬受到牽連。
《三國志》中有十餘處提到此次事件,但卻沒有集中記述該事件的全過程,綜合張繡、鍾繇、徐奕、董昭、王粲、陳群、劉、楊俊、王昶、文欽等人的傳記以及《世語》《傅子》《魏書》《文章志》《博物記》等書的記載,可以看清這件事大致的來龍去脈。
魏諷字子京,是曹操老家豫州刺史部沛國人,很有口才,拿《世語》的話說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