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感受的利益的愛挖掘得最深了。再有,我們視之為滿足人類快樂原則的手段往往是和宗教聯絡在一起的。這種聯絡也許存在於很模糊的領域之中,在那裡自我與物件的區別,或是物件本身的區別被忽視了。根據一個倫理學觀點——我們馬上就會認識到更深一層的動機——這種對人類和世界的博愛是人類能夠達到的最高的境界。儘管剛剛開始討論這一問題,我還是要提出我對這個觀點的兩個主要的異議。對我來說,一視同仁的愛似乎透過對所愛的物件做不公正的事而喪失了一部分自身的價值;其次是並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愛。
建立家庭的那種愛不僅以保持直接性滿足的最初形式,而且以目標被控制的愛這種改變的形式繼續在文明中起作用。不管以哪種方式,並且比透過共同的勞動利益能產生更為強烈的效果。
語言運用愛情(love)這個詞的粗率的方式是有其發生學的理由的(geneticjustificafion)。
人們把由於生殖的需要而建立家庭的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之間的關係稱為“愛情”,但是人們把家庭中父母與孩子之間、兄弟姐妹之間的積極的情感也叫Zuo愛情,儘管我們必須把這種情感描繪成“目標被抑制的愛情”(aim—inbibitedlove)或是“愛”(afecAtion)。目標被抑制的愛原本是一種純粹的肉體的愛,但人們還沒有意識到這一點。純粹的肉體之愛和目標被抑制的愛二者從家庭延伸出去,就使從前相互疏遠的人們之間產生了一種新的聯絡。生殖之愛導致了新的家庭的建立;“目標被抑制”的愛產生了“友誼”。友誼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是很有價值的,因為這避免了生殖之愛的某些侷限,比如說它的排他性。
但是在愛的發展過程中,愛對文明的關係失去了它的明確性。
一方面愛反對文明的利益;另一方面,文明以眾多的限制威脅著愛。
文明與愛之間的裂痕似乎是不可避免的。裂痕的原因不能夠立刻被認識到。它首先表現為家庭與個人從屬於其中的那個較大的集體之間的衝突。我們已經看到,文明的主要努力之一就是把人們集中到一個更大的集體之中。但是家庭不願意放棄它的個人。一個家庭的成員之間的關係越是親密無間,他們往往就越要脫離其他的人,他們也就越難進入一個更寬廣的生活圈子。從人類發展史來看,比較古老的、而現在只在兒童中存在的共同的生活方式本身,是不會被以後取得的文化生活方式所取代的。脫離家庭成為每一個年輕人面臨的任務,並且社會常常透過青春期儀式和入社式來幫助他們解決這個任務。我們得到這樣的印象,即這些困難是所有的心理發展——其實說到底是所有的有機體發展——的固有的困難。
此外,婦女很快就站在文明的對立面,展示出她們阻礙和約束文明發展的影響——正是這些婦女最初透過對愛的要求奠定了文明的基礎。婦女所代表的是家庭利益和性生活的利益。創造文明的工作日益成為男人的事,使他們面臨更為艱鉅的任務,不得不實行本能的昇華,而這在婦女是幾乎不可能的。由於一個男人沒有無限的心理能量可供使用,所以他必須恰當地分配自己的利比多以完成自己的使命。為了達到文化的目的,他在很大程度上要與女人和性生活保持距離。
他與男性的頻繁交往,以及他對他與他們的關係的依賴,更加使他不能勝任做丈夫和父親的義務。因此婦女發現,正是由於文明的要求,她們才被置於次要的地位,所以她們就產生了對文明的敵對情緒。
文明限制性生活的傾向像它的擴大文化陣地的其它傾向一樣明顯。最初的圖騰階段就有反對性物件選擇中亂侖行為的禁律,也許這是一切時代中人類的性生活所經歷的最激烈的打擊。禁忌、法律和風俗習慣強加了更多的約束。這些約束不僅影響到男人,也影響到婦女。並不是所有的文明在這點上都是走得一樣遠;社會的經濟結構也影響著現存的性自由的程度。在這裡我們已經知道文明是服從效益需要(ecoAnomicnecesity)的法則的,因為文明用來為自己的目的服務的大量心理能量必須從性慾中節省下來。在這一方面,文明對於性慾的做法就像一個民族或是一個階層的人所做所為一樣,使另一方遭受到剝削。
由於害怕被壓迫的因素起來反抗,壓迫一方就制定了更為嚴格的預防措施。在這樣的發展過程中,我們西歐的文明已達到了很高的水平。從心理的角度來看,一個文化集體完全有理由從一開始就禁止各種形式的兒童性生活。因為如果在兒童時代沒有為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