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得最快,打仗最多,功勞最大,傷亡最大,繳獲最多,受的處分也最多。
要物不要人,並非自瀋陽始,也不止一個2縱。
1948年12月,東北野戰軍政治部《關於秋季戰役(遼瀋戰役當時被稱為“秋季戰役”)中城市紀律情況報告》中,說:
“秋季攻熱開始時在義縣、興城、昌黎等戰鬥中城市紀律是很好的,群眾反映稱為‘仁義之師’,一天半至兩天就大致恢復秩序,部隊有錯拿電話局一把鉗子,也查明送還,部隊出城,連隊都進行檢查,做到繳獲統一分配。但這都是小城市,參戰部隊不超過兩個縱隊,故易維持紀律。”
“錦州收復後,物資特多,參戰者有五個縱隊,地方黨政工作接收的準備也很不夠,尤其當時敵廖兵團南來,錦州可能再失,且敵機轟炸較烈,覺得如其便宜敵人還不如便宜自己,故決定讓各部隊爭取迅速將物資搬出,且首先補充自已,當時三四天內,各部隊搬出了大量物資。這是一個特殊的不得已的情況,卻必然發生一些不好的影響。如有的搬多,有的搬少,有苦藥不均現象,有的部隊吃大米白麵,有的連高粱也吃不上。也發生爭奪物資鬧不團結,其中七縱為各部所不滿,如不照顧他部,到他部防區搬東西,佔領之倉庠不肯上交,給他部之俘虜將青壯者挑出一些,戰鬥將結束時對舊城內尚有敵萬餘,他們拒絕別部參戰,自己獨吞,怕別人染指。……另一偏向,則是因物資多,大家爭搬大倉庫,而對收容俘虜,打掃戰場反不注意,故錦戰結束後三四天內,市內散俘傷俘尚到處亂走,無人收容。”
“長春敵投降前夜,有的部隊其軍官已失去統制力量,士兵自動走散,加之我軍缺乏受降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