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以民族宗教為紐帶的部族王國聯合體的總稱,並隨後演變為民族或國家的名稱。因此,最早出現的傳說就是,雅各的12個兒子正好是12個部族王國的首領,而這12個部族形成的政治一宗教聯合體,就叫做以色列!
由於以色列人首先是作為寄居者出現在迦南的,其文化發展的水平遠遠低於迦南本地的居民,只是在隨後的不斷征服過程之中,才逐漸接近了當地文化發展的水平,開始形成政治一宗教聯合體的以色列。後來在公元前922年它又分裂成南北兩個部族的王國群體,南部群體有兩個部族,以較為強大的部族猶大來命名,而北部群體則有10個部族,仍然保持著以色列的名稱。因此,居住在南部猶大地區的人,被稱作猶太人,而居住在北部以色列地區的人,便保持了以色列人的稱號,從而使猶太人與以色列人一樣,都具有種族和民族,乃至國家的多重意義。
直到如今,猶太人仍舊主要是一個與民族有關的概念,故而猶太人的民族宗教被稱為猶太教;而以色列人則主要與國家的概念有關,故而以色列人的民族國家被稱作以色列國。當然,時至今日,世界上仍然還有一些人自稱是以色列的子孫,即以色列人,而不是猶太人。因為他們認為自己不是猶大部族的後代,所以也就不是猶太人。之所以出現這種稱呼上的差異,主要的原因就在於北部以色列部族在公元前72O年就被亞述王國消滅了,而南部的猶大部族直到公元前587年才被新巴比倫王國消滅,因而南部猶太人及其文化保留下來的可能性,也就大大地超過了北部的以色列人。
這樣,北部以色列人的去向如何,一時間似乎也就成為歷史的懸案。在有的傳說中,甚至說北部以色列人來到了日本,成為日本人的祖先,以致於在南非有一個自稱是以色列人的子孫的大富翁,在自己的遺囑中宣稱,如果誰能夠證明日本人與以色列人是出於同一祖先的,他就將自己所有的財產贈送給對方。這也許是由於日本人與以色列人,從文化上來看,都具有一種孤獨感的緣故,因而引發了某種心理上的共鳴。實際上,僅僅從體質人類學的角度來看,便可以說日本人與以色列人是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種族。
那麼,北部的以色列人究竟到什麼地方去了呢?有的專家認為,北部的10個以色列部族,很有可能在文化上被其他民族同化了。不過,根據《聖經·以斯拉記》和《尼希米記》之中對於撒瑪利亞人的有關記載來看,這些人本來就是以撒瑪利亞為首都的北部以色列人在漫長的歲月裡遺留下來的一部分,他們不僅書寫符號的字型特殊,而且其宗教經典也只保留了《聖經》裡面的《摩西五經》。值得注意的是,撒瑪利亞人與猶太人一樣,一直到公元以後十字軍東征的時候,還依然生存在自己祖先曾經生活過的那塊土地上;同時,北部以色列人也像南部猶太人一樣,至今仍然流散在世界各地,並且自視為以色列人的子孫。
經過耶和華主動與亞伯拉罕立約,建立了神對於人的絕對權威,從此,耶和華以唯一神的形象出現在亞伯拉罕及其子孫的生活之中,神的賭局無所不在,而恩賜與懲罰則交替作用,民族文化的發展比較緩慢,因而民族宗教在促成以色列人一時崛起的同時,又導致了以色列人的流離飄蕩,顯示出民族宗教對於民族文化的多重性影響。Ⅴ。23 所多瑪的漫天烈火
事實上,不僅現在猶太民族的始祖是亞伯拉罕,而且現在的阿拉伯民族的始祖也是亞伯拉罕,儘管在《古蘭經》裡被稱作易卜拉欣。正如易卜拉欣有兩個兒子易司馬儀與易司哈格一樣,亞伯拉罕也同樣有兩個兒子以實瑪利與以撒,那麼,為什麼《聖經》裡面要將以撒叫做獨生的兒子呢?其中的奧妙就在於:以撒的母親撒拉是亞伯拉罕的妻子,而以實瑪利的母親夏甲卻是亞伯拉罕的妾。
早在漢漠拉比法典中,就明確地規定了妾及其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妾必須在無子嗣的妻子的膝上生產,才能夠使自己生育的兒子取得合法繼承人的資格。這也就是說,妾不過是妻子為丈夫選擇的生育機器,妾本身是沒有任何家庭地位的,甚至也不能母因子貴,在任何情況之下,妻都必須首先服從妻子的號令,絕對不能有任何越規之舉,否則,將面臨被逐出家門的危脅。這正好說明在父權社會之中,不僅以男性為中心,而且還存在著女性之間的等級差異,並且這一差異又與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直接相關。
由此可見,在美索不達米亞平原上,由於父權社會的出現時間比較久遠,因而民族文化之間的影響也源遠流長,特別是曾經高度發達的古代文明,包括蘇美爾人、巴比倫人、亞述人所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