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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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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慚愧,我也有過不尊重女兒的時候,常常情不自禁地把我的愛好強加於她。但我後來意識到這個問題後,便儘量尊重女兒各方面的自由權利。包括讀什麼書,唱什麼歌,課餘時間怎麼安排,我會給女兒許多建議,但決不強迫。如果女兒的自由不被尊重甚至受到侵犯時,我還會盡力維護女兒的自由!

2002年2月,我曾在《華西都市報》上發表過一篇《女兒長髮祭》的教育隨筆,為捍衛女兒的長髮吶喊。緣由是這樣的——

從一出生開始,女兒的頭髮就濃密烏黑得讓人羨慕。十四年來,她一直沒有剪過短髮,因為她的鵝蛋形臉根本就不適宜於短髮。於是,辮子(雙辮子或獨辮子)就陪她度過了幼兒園和小學。進入初中,學校要求剪髮,但因為她學舞蹈,而“剪髮規定”對學舞蹈的孩子網開一面,所以她的秀髮倖免於難。但是,再過半年,她即將讀高中,我日漸恐慌。不是為她的升學考試,而是為她的長髮——這次她的秀髮絕對在劫難逃。

對要求女生剪長髮的規定,我是堅決反對的。在我看來,孩子的長髮與品德是沒有關係的,與校風更沒有關係。強行規定女生剪長髮,不僅僅是對孩子的不尊重,更是對孩子權利的侵犯。

我的文章《女兒長髮祭》發表後,立即引起強烈的社會反響。《華西都市報》由此展開大討論:“強令剪髮該不該?”四川省教育廳機關報《教育導報》也轉載了我的文章,也在全省範圍內展開討論。最後,討論的結果是:有關學校取消了女生必須剪長髮的規定。

那天回到家裡,我興奮地對女兒說:“你的長髮不用剪了,爸爸掀起的‘護髮運動’大獲全勝!”

幾年後,已經讀高中的女兒的確感到每天梳長辮子實在是耽誤寶貴的學習時間,於是便問我:“可不可以把長髮剪了?”從我內心來說,當然還是喜歡女兒的長髮,但我必須尊重女兒的選擇。於是我說:“當然可以了,你有權支配自己的髮式!”而且,假如——我說的是“假如”——那時有人強行女兒必須留長髮而不準剪短髮,我一樣會寫文章捍衛女兒的意願。因為我寫文章根本的目的,本來就不在乎頭髮的長短,而在於女兒的自由和權利是否得到尊重!

這只是一個小小的例子。其實,在中小學,學生的自由空間是相當狹小的。多年來,我們的孩子從幼兒園開始,接受得最多的教育是“不準”這樣,“不準”那樣!久而久之,孩子們已經不知道自己應該擁有哪些自由,因而也習慣了種種“不自由”。孩子既然沒有被尊重過,他自然也不懂得尊重別人。

教育孩子尊重老師

讀了上面一則關於我女兒長髮的故事,也許有的家長朋友會說:“難道學校的規定可以不遵守嗎?你這樣做,倒是尊重了女兒,可是你尊重沒尊重老師呢?而且,這樣會不會助長孩子不尊重老師的行為呢?”

如果真有家長朋友這樣說,我只能說這是一種誤解。

其實,對於學校不合理的規定,我從來都是這樣的:堅持自己的不同看法,並透過合法渠道理智地提出建議;而在學校沒有改變有關規定之前,我教育女兒一定要服從學校的規定。對於“女生不準留長髮”的規定,如果不是因為當初學校對學舞蹈者“網開一面”,我也會叫女兒剪長髮的。思想上保留不同意見,行動上服從學校規定,這就是我的態度。

孩子當然應該尊重老師,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孩子對老師的尊重,就不會有理想的教育。所以我們在對孩子談到尊重的時候,首先應該是對學校老師的尊重。

作為班主任,我所遇到的絕大多數家長都很尊重我,因而在教育子女方面和我配合得很好。但我也遇到過個別這樣的家長,喜歡一味地指責老師,甚至干涉老師的教育教學。比如,打電話給我,要求我撤換某個科任老師(其實,他不知道,我作為一個班主任哪有權力撤換科任老師呢);比如,要求我安排其孩子當班幹部或不當幹部(在我的班上,這同樣不是我能做主的,而應該讓全班同學投票決定);又比如,有的家長要我在安排學生座位的時候照顧他的孩子;再比如,有的家長對孩子說,你們老師這裡講錯了那裡也沒有講對,等等。

我在本書序言中談到一個觀點:家長也是教育者。這是從家長所承擔教育責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