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陳寶蘭自己不肯走,別人也不好意思把她一個年輕姑娘給趕走啊!
陳明又是個護著妹子的,就特地跟工友們商量了,給陳寶蘭單獨騰了個帳篷出來。
為了這事兒,陳明還把自己的工資往裡頭搭了點兒。
不然的話,人家憑什麼給他們騰地方啊?
偏偏陳寶蘭留下來就留下來吧,可她一天天的正事兒不幹,整天就在工地上瞎轉悠。有好幾次,她闖到了不該闖進去的地方,差點兒就出了事故,弄出人命來!
最後人命是沒出,可也有好幾個工友被牽連著受了傷。也虧得那都是些小傷,不至於對人家的日常生活和幹活兒有什麼大的影響。
那醫藥費還是建築公司幫忙掏的。
要不是看在陳明是鄭方義親自帶過來的人,就因為這事兒,應昂怎麼可能會讓公司掏這份兒冤枉錢,他也早就該讓陳明收拾鋪蓋走人了!
陳明也知道他妹子犯了錯,惹得工友們對他怨聲載道的。他私底下也勸過陳寶蘭,看陳寶蘭是想回老家還是想在縣城裡找份活兒幹,那都行!
反正就是讓她不要再在工地上打轉就行了。
可陳寶蘭就是不走!打死也不走!
陳明拿他妹子沒有辦法,整天也都是皺著眉頭的。
好在陳寶蘭到底還是學乖了點兒,不再在工地上亂跑了。
工友們這才沒再多說什麼,但心裡對陳家兄妹還是很不滿的。
誰都不知道陳寶蘭這到底是想幹啥。
結果有一次,應昂去工地上辦點事兒,被陳寶蘭給瞧見了,然後人家就給纏了上來,怎麼甩都甩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