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麼辦法,畢竟沒有證據。
其實我理解,作為警方,證據必須有。但,我不服。
憑什麼?
憑什麼這群雜碎謀殺我老師,還不用償命。
我不服,我要報仇。
殺父之仇、不共戴天,老師在我心中,早就是父親,與親生父親無異!
也就是那天起,我有了一個計劃,殺掉那些人,全部!
不知道是天賦,還是其他什麼原因。
也許,是因為常年跟警方打交道。外加,老師也教會我很多吧。
總之,我貌似很有犯罪天賦。
花了一年多時間準備,又用一個月左右時間行動。
我把知道那幾個仇人,全部一個個宰了。
那年,我25歲,大學剛畢業沒多久。
報仇完後,心裡那團怒火,並沒有消失,反而越發旺盛。
當時我在想:
“老師枉死,兇手沒能得到應有制裁,我去完成復仇。
那,其他人呢?
那些跟老師一樣,有仇沒法報的人,他們怎麼辦?
誰去幫他們伸張正義?
不如,就由我來吧!”
從那以後,我就打算當個暗黑者,用私刑懲罰罪惡。
其實,當時已經不太想活了,思想很偏激。
但,那又怎麼樣?
接下來一年多時間,我又作案兩起,殺掉三人。
不過,已經被警方注意到。
準確說,警方已經鎖定我。那時候,他們基本可以確定是我。
實話說,我沒有想到。
那時候天真,以為自己天衣無縫。其實,就在我殺掉仇人時,就已經被注意到。
之所以那時候沒被抓,也許是因為,警察們,假裝不知道。
但後來又作案,這就沒辦法,必須要抓我。
當時,我運氣比較好,沒有被抓住。
而是透過各種辦法,逃亡到邊境,並進入金三角。
在那裡,我殺到瘋狂,基本是個人就有取死之道。
並且,兩年後,我居然混成某小組織老大。
也就在我準備繼續瘋狂之時,一個臥底緝毒警找上我,說要把我抓回去。
不得不佩服這位膽量,他這完全就是送死。
可是,當我看到他那無畏眼神時,紅了眼眶。
那種眼神,讓我想起沒見過的父親,想起已經過世的老師。
最後,我答應跟他回國,接受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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