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要每天下午去店裡看看,晚上把貨物點個數,再核對一下收支就行了。而且我給的月錢在宜安鎮絕對是最高的,每月我給你五十兩紋銀,你看如何?”
聽到這個數字,李清平的大腦一時間都有些反應不過來。他從小到大也沒想過自己一月能賺超過十兩銀子,這一下倒還真的猶豫了起來。
一看李清平臉色有變,劉老闆隨即說道:“清平老弟,你一身清白是好事,你的名聲現在已經傳遍周圍的好幾個城鎮了,不過老哥我是過來人,有銀子放在身邊總是好事,誰也不知道自己哪天需要花錢。再說,做我店裡的掌櫃,那絕對是輕鬆加愉快。你甚至可以一邊讀書考功名一邊做事,只要你每天去那麼一趟,幫我核對一下收支,點算點算就行了。”
劉老闆前面的話打動了李清平,他暗想:“是啊,活在這世上,銀子可比人要可靠多了。若真有那麼輕鬆,我倒不用再像以前那般辛苦了。”
於是,李清平接受了掌櫃的工作。看著劉老闆興高采烈,遠去的背影,李清平低聲道:“若說仙人講求的是修為道法,那在人世間混跡,這名聲可是太重要了。”
因為一個好名聲,李清平現在衣食無憂。可越是如此,李清平就越覺得人世間的一切都開始變得乏味。半年之後,李清平已經算是荷包充實,小有富裕了。可每天清晨,無論颳風下雨,李清平仍舊會去祝大哥祝大嫂的包子鋪吃早飯。他總是看著仙師坐過的那個位置,想象著仙師的超脫身影。
“也不知我何時能夠真的踏足修仙。”嘆了口氣,李清平放下手中的包子,伸手沾著茶水,在木桌上寫了個“仙”字。寫完之後,李清平便一直出神的看著。
“人至山中而仙,山便是仙門洞府。。。。。。”李清平雙目忽然一亮,想到,“那我為何不去尋覓仙門,然後拜入其中呢?”想到此,李清平不禁有些激動。不過他並不知道哪裡有仙門道府,可謂求之無路,隨後更是想起仙師曾說過“你現在的年齡已經過了凝氣的最佳時期”。
“凝氣是什麼?仙師是說我的年齡太大,仙門不會收納我這樣的弟子嗎?”李清平心中雖有失望,卻又想到,“如不試一試,又怎麼知道我就不能修仙呢。嗯,若有機會,一定要好好打聽,看看何處有仙山道府。”
而李清平所想要的這個機會,卻是說來就來。
。。。
 ;。。。 ; ;
第六回 道門中人
李清平做上劉記首飾行掌櫃的這半年來,他每天都是過了中午才去店裡一趟,待上不到半個時辰,又回到宜安鎮外的木屋裡。
劉老闆讓他做的事情他一件都沒少幹,但卻也從來不多做任何事情。李清平一開始還擔憂劉老闆會覺得自己不勤快,後來發現,自己這樣做之後,劉老闆非常的高興。
這也不難理解。那麼大一間鋪子,自然不用李清平去負責安全。劉老闆最擔心的就是掌櫃有什麼心眼,虧空店裡的貨物。所以他最需要的就是李清平這樣,既能做好本職,又對店裡的財物全不在意的掌櫃。
因此,雖說做了掌櫃,李清平每天還是有很多時間來參悟那支毛筆。
不過這半年來李清平的收穫並不多,也可以說是止步不前。仙師贈給他的毛筆非但沒有任何變化,更讓李清平疑惑的是,毛筆甚至不再吸納自己的血液。
李清平原以為自己的血就像毛筆的食物一樣,只要自己餵養,毛筆就一定會吸納。可自從那次他從草屋中醒來以後,毛筆就不再對他的血有反應。
不過李清平也想到了別的,他找來一具野獸的屍體,然後在屍體前取出毛筆,試探一下毛筆的反應。結果他剛把毛筆拿出來,先前發生過的一幕又再一次出現在他的眼前。
毛筆化作幽藍光澤,刺入野獸屍體之內,先是將其軟化,然後迅速吸收,不留半點痕跡。由此,李清平認定,這毛筆對屍體是有反應的。當然,他一時間也沒法去弄兩具人的屍體來給毛筆吸納,只能儘量多找些動物的屍體來。
再後來,李清平又發現了一些變化。
隨著自己餵養毛筆的動物屍體越來越多,李清平發現,這毛筆似乎更為喜好惡犬、公牛、馬匹的屍首,而對於雞鴨魚鵝之類,毛筆到後來乾脆沒有了半點反應。
“看樣子,屍體越是兇悍之物,毛筆就越喜歡。”李清平想到。
好在他現在手中有些錢財,時不時弄兩隻死掉的惡狗回來也不成問題。只不過毛筆沒有再發生更多的改變,李清平想拿著它寫字,卻